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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土局不作为导致我输了官司(续)

2018-7-22 7:46:56发布121次查看
本人2018年6月3日在红网上发表了“民告官不作为案,株洲市国土局败诉终结”的帖文,6月7日得到了网上的回复。这个回复严重罔顾事实,谎话连篇,对不作为输了官司一事,毫无道歉认错的诚意,揭秘如下:
(一)回复通篇都闪烁其词,字里行间看不出任何诚恳道歉的意思和字眼,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只字不提,毫无真实道歉和赔偿的意愿。
(二)若是真实的表达歉意,至少应当由负责人和涉事人员亲自登门专题道歉,才能体现出对不作为输了官司一事的悔意和认错态度。从株洲中院的终审判决书下来至今天,没有接到过国土局任何工作人员为此事专门道歉的电话。
(三)故意混淆视听,鱼目混珠。6月3日的协调会上,荷塘区国土局贺嵘副局长自称是新调来不久,对前期情况不很熟悉。在会议前段,听到本人将维权事件的详细前因后果,工作人员存在相关问题,和历经三年的漫长岁月,四处上访的坎坷心酸过程介绍后,由此而表达的歉意。当时他都不知道株洲市国土局因不作为输了官司这件事,只知道另一起要求撤证的官司已经株洲中院二审判决。直到会议的后段,我方明确指出这起不作为输了官司事件,是一起典型的懒政怠政的“四风问题”,郑重提出强烈要求:请与会的荷塘区国土局人员,回去向领导汇报清楚,针对这次不作为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员和涉事当事人,依据党纪政纪条例之规定予以从严追责到人,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本人。他才知道这起不作为输了官司的案子,但是并未就此事当场予以专门道歉(回复中提到的所有参会人员都可证实),也没有对我方提出的要求作出任何表态。因此,株洲市国土局这次网上回复已道歉一说,与事实严重不符。
(四)据这次的网上回复件剖析,就可看出这次株洲市国土局不作为输了官司事件不是偶然,而是长年累月懒政、怠政行为沉淀积累的必然结果。一直以来以,他们以高高在上的政府职能部门实权派、权力者自居,存在无论是谁都要让他三分,没有几个人能管、敢管他的霸权心态和姿态,肆意妄为。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这次中央巡视组、湖南省委巡视组的进驻,予以督办,匡扶正义,才致使株洲中院公正终审判决,在这起官司上栽了跟头,颜面扫地,败诉而终。输了官司后,株洲市国土局不但不认真总结,举一反三,找问题和思想根源,从严问责处理涉事责任人员以示典范,狠刹拖拉敷衍、懒政怠政之风。反而还拒不认错道歉,在网上回复中言辞巧令,以大量篇幅描述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情过程和案件(另一起要求撤证的二审我方败诉行政诉讼官司,已依法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向中央巡视组反映了审案不公的事实,国土局还不能笑到最后,别得意得太早了),故意转移视线,掩盖其不作为输了官司的丑行。这样的态度继续下去,还会有成千上万的不作为行政诉讼官司等着他们,咱们老百姓将一告一个准,国土局必输无疑!颜面扫地、败诉而终的事将多着呢?
(五)株洲市国土局不依法办事,不作为的顽疾一直存在。网上回复中提到的本人2016年3月28日向株洲市纪委反映信访,4月27日收到荷塘区国土局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后。本人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于2016年5月9日,向其上级单位株洲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和株洲市纪委信访室分别提交了书面的“关于荷塘区国土局不作为和党员干部乱作为的信访复查申诉材料”,提出复查复核申诉。但是,超过三十天的法定办结期限后(期限内未开展任何调查工作),株洲市国土局仍无任何书面和口头回复。我方又于2016年7月底多次找到株洲市国土局纪检监察室,该部门主任却称此事荷塘区国土局已办结,不再给任何书面回复和答复了,拒绝了我的合法要求。直至2016年10月11日,仍无株洲市国土局的任何书面回复,远远超过了加延长时间在内的60个工作日办结回复期限,我才不得不上访至湖南省国土厅。这一公然严重违反信访条例之规定,横蛮不作为的行为,证明株洲市国土局的霸权思想,不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行径何等泛滥和严重!这次网上回复却有意省去了这个重要事实过程,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实依法予以了复查和给予了书面反馈复查结果。
(六)欺上瞒下。这个网上回复称多次与我方及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委巡视组等沟通协调,事实上却是至今没有根据我方向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提交的确凿书证等证据,查清控诉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不作为和乱作为(含上述不按信访条例进行复查的事项),涉嫌违规发证土地确权,滥用职权的多起事实。拿出强有力的书证、视听资料等客观性证据,来否定、推翻我方控诉的违纪违规事实。而是继续一意孤行,自弹自唱,闭门造车,到现在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书面反馈结果。
(七)恶意包屁袒护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失职工作人员。这起不作为输了官司的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四风问题”,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政纪规定,问责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和涉事当事人,至今为止却没有任何动静,这次网上回复中也闭口不谈,有意规避要求追责的合法诉求,分明是在蓄意包屁袒护,不依法依规从严问责处理不作为的违纪人员。
综上,正是株洲市国土局肆意泛滥的上述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才导致了土地管理纠纷方面的信访人员和事项的激增。这次的网上回复,再次显露了株洲市国土局在法院判决下来后,仍然拒不认错纠错、整治四风,继续弄虚作假的顽固态度,坐实了与行政法治、法治中国思想,背道而驰、渐行渐远的恶习!上述揭秘事项和观点,请上级领导、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明察!
死鸭子嘴硬,拒不认错,支持严惩不待。
生命不止,抗争不已!
千年不变的真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只要生命尚存一口气,誓死跟国土局的不正之风斗争都底!
真是可恨至极,权力部门就是这样糊弄老百姓的,就没有人管管这股歪风邪气吗?支持严办!
2018-06-13 0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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