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信访局:
我叫李金泉,住本市泉塘镇桥湾村十组(合并村后属湖山村)。带病复员退伍军人,现年58岁。
事由:强烈要求各级政府对村调解主任陈福建在调处纠纷时无理打人致伤,赔理,赔偿医药费。
泉塘镇派出所出警执法在不知任何情况下,用手铐铐人关押6小时,公民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无故受到侵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执法犯法,要求给公民一个公正公平说法。
纠纷原因:为方便村民承包田收割,四组十组经商议由徐岳生自修一条机耕道到家,路硬化后徐岳生不能阻拦四组十组村民收割机及生产机械(他家进出路属组公共地),因徐岳生
不遵守协议,发生多次纠纷,双方为此事村组织多次调解,纠纷至今未果。今年收割面临,于2017年9月17日,我正准备收谷,收割机机主回答(指徐岳生己与他讲了,不让他在我田作业),想后十分气愤,气急之下用铁锤敲打水渠两下,在我返回家时村常设干部陈福建在我不防备,人单势薄时将我打倒在地,于压头,脚压腰,当时只觉头晕,腰痛及全身疼痛不止。请上级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同时依法公正公平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
报告人:李金泉
2017年9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贴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17年9月17日16时许,我所接到报警:在湘乡市泉塘镇湖山社区有人破坏村上公共水渠。接警后我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系村民李某某因道路使用权的问题与村民徐某发生争执,后气而将村上公共水渠砸坏,村干部陈某某上前阻止李某某破坏水渠的过程中,双方存在肢体接触。民警到达后,李某某一直躺地不起,声称被打伤了。民警将李某某传唤回所后带李某某至湘乡市人民医院,经医生确认李某某身体无伤。当晚,李某某家属及湖山社区村干部赶至我所,经做工作,李某某向村委承认错误,村委也表示不再追究李某某的责任。
湘乡市公安局泉塘派出所
派出所的土匪!
2018-01-30 1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