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9日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收取建设用地,【宅基地】出让经费30000元,十多年一直未办理任何合法证件,由于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及乱作为的,给本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及巨大的精神损失。
2001年12月6日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收取2000元购地费,收费2000元购地费而没有地,属于乱收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004年2月5日,龙山县国土局为右邻【彭龙友】办理使用权政市,在规定邻界土地【本人的土地】户名写成了杜胜松的土地,属于乱作为行为。2001年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挑梁可伸出50公分,因后面挑梁伸出【面朝农贸市场中心】在准建房过程中无法正常建房,因拐角邻居与本人房屋挑梁冲突,造成本人房屋飘窗成三角型,长期雨水冲刷问题,2001年计划【准建】三层,因飘窗问题只建两层,造成现已成危房,使本人房屋长期漏水,光线阴湿,房屋歪裂,无法正常生活及经营,属于规划错误造成的。苗儿滩国土所工作人员调查事实,本户属于移民持搬迁户,实际本户不属于移民搬迁【政府造假,贪污土地费,搬迁费】。龙山县分管国土副县长安排张平书记协调,张平书记假汇报事实【因家庭原因未办证】,事实市一直未通知当事人,一直未办证。政府给国土所移交材料档案,查不到与本户姓名杜修富【发票上名字,与户口册相同的户主】事实市政府写错名字或未移交本户姓名【想有关部门查找资料,不见本人杜修富的名字】,多年无法办证。与本户同一批【第一批】同时购的的用户已办政,政府与国土所办证经办人每家每户落实,送政到户,而我虽被假造定性未渔民户,但无任何资料,也未见有工作人员到我家调查落实,因此而无法办证。
红网百姓呼声:
2015年8月2日,网友dxch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布网《龙山县苗儿滩镇政府收取建设用地十多年一直未办理任何合法证件》一帖,我镇收悉后,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组织镇纪委、国土、移民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网民dxch发表的《龙山县苗儿滩镇政府收取建设用地十多年一直未办理任何合法证件》网贴内容完全不属实。
一、2001年,杜修富向苗儿滩镇人民政府购买一期城镇扩容工程出让地119.6㎡,计价32292元,(见附件图纸)本人于2001年11月9日付款3万元,12月6日付款2000元,尚欠292元至今未付清。
二、左邻右舍户名是以原购地报名登记为准,因原购地报名登记户中途退出,还款姓名已进入存档,原始记录无法更改户名。杜修富原户名即为杜胜松,不存在乱作为。
三、杜修富购买地与邻居房屋挑梁冲突,经政府调解双方已达成协议,其房屋设计系本人操作,与规划无任何关系,目前房屋无任何安全隐患。
四、移民搬迁户是一期开发工程,正处于碗米坡库区移民搬迁之际,政府主要目的是扩大镇容、维稳移民,鼓励移民和其他居民进镇时办理相关手续便于优惠,杜修富属于享受此种待遇户。
五、购地户发票名字杜修富与出让地名字杜修富完全一致,无任何异议。从2001年购地建房政府统一办证时起至今,购地户杜修富本人一直未出面到镇国土所办证,政府多次催促其交齐办证相关资料,但购地户一直未提供相应资料,均是其姐以各种理由提出办证登记名为杜修嫦,遭国土所多次解释婉拒,故杜修富用地办证因本人原因十几年一直未办理。
欢迎广大网友对苗儿滩镇政府工作进监督。
龙山县苗儿滩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
关于苗儿滩镇一期工程杜修富未办证的情况说明
经苗儿滩镇国土资源管理站工作人员彭大艾走访调查情况如下:
杜修富,龙山县苗儿滩镇民族村三组,在外打工。父亲:杜慎舜,龙山县苗儿滩镇民族村三组,在家务农,母亲:张冬妹,龙山县苗儿滩镇民族村三组,在家务农。其中杜修富兄弟姐妹四人,哥杜忠强,在吉首市,姐杜修翠,在吉首市,二姐杜修嫦原户籍,苗儿滩镇民族村三组,现居住在吉首市。2001年杜修富的父亲杜慎舜在苗儿滩镇一期工程开发中购卖了一块面积为117平方米的国有宅基地。四邻界址:东边邻张飞彪住宅,南边邻公路,西边邻彭龙友住宅,北邻农贸市场,购地款为32000元整,分两次给苗儿滩镇相关工作人员支付。第一次时间为2001年11月9日,交款金为30000元,第二次时间为2001年12月6日,交款金为2000元,同时也开了两张收据,购地款名为杜修富。
经调查一期工程统一办证期间,杜修富没有在家,没有提供办证需要的一些相关资料,所以没有办证,后来杜修富姐杜修嫦要求申请办证,但是证上名字要写她杜修嫦的名字,杜修嫦口头诉说,钱是她杜修嫦出的,但是购地票上名字为杜修富,她们家内部发生了纠纷,导致苗儿滩镇国土工作人员不予办证。
2014年杜修嫦电话咨询过我(苗儿滩国土工作人员彭大艾)办证需要什么资料,我已作出了答复,如果资料齐全,我们随时可以为你办证。在今年2015年杜修嫦打电话、发信息,叫我给她办证,如果不办她就上告,我也口头给她(杜修嫦)讲过,叫她自己亲自来办理。电话里也讲不清楚,同时我们也可以更多的了解一些情况。在7月25日她来到了龙山,约我见了面,给我交了一份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报告,她还口头叫我办证的名字改写为她(杜修嫦)。我当时就回复不行的,我们是按照国家法律办事,购地名字是谁的,我们只能为谁办证,杜修嫦讲她兄弟(杜修富)已经同意,并且还有土地出让事实情况说明,和房屋所有权协议书,双方都已签字按手印,同时还有父亲出示的证明,当时就给她讲过你这些材料没有法律依据,必须要有司法公证,她叫我(彭大艾)给她一份书面的答复,讲她的材料是真实的。她提出一些要求,我没有接受,后来(杜修嫦)要求到苗儿滩镇国土所查资料,想看有没有她兄弟杜修富名字为名,视频偷拍苗儿滩镇国土资源管理站的资料,经苗儿滩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平江同志发现,我当时制止,告诉她有你兄弟(杜修富)名字,查询完后在路途中,她还亲口说这事和你们无关,感谢我们帮她调查,以后不在找我(彭大艾)和苗儿滩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张平了。
最后我们分开时我口头告诉她(杜修嫦),叫她们家人一起到政府来调解,调解好资料齐全后我们随时可以办证,她当时答应好。以上调查和说明真实。
调查说明人:彭大艾
2015年7月28日
2015-08-02 10: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