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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寨阳工作办违法拆迁我家承包土地

2018-7-21 13:40:23发布42次查看
吉首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回光村四组村民石晓芝、食用菌棚合伙人张明恩,因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寨阳工作办违法拆迁我家承包土地1.817亩(其中石晓芝0.867亩、石岩平0.95亩),征收部门违法强制拆迁和没有对地上食用菌、原材料以及相关生产设备进行补偿就强行挖毁的事宜反映如下,请求人民政府给予依法处理和补偿。
一、征收时没有对食用菌、原材料和相关生产设备进行调查清点和给予适当补偿,违法将我们的食用菌包、菌需原材料挖毁。
2013年12月,石晓芝和张明恩等人共同出资10余万元在石晓芝承包土地上生产培育食用菌,为此,我们砍掉椪柑树木,挖沟修路,整平土地,架线通电并购买了400根钢管和大量的大棚配件(有证明),搭建了食用菌培育生产农业大棚基地,同时购买了生产培育食用菌所需的装袋机1台,价格3200元;拌料机1台,价格2600元; 菌材粉碎机1台,价格6000元;臭氧消毒机1台,价格800元;高压灭菌锅1台,价格800元;接种箱1台,价格500元;抽水设备一套,价格1000元,合计购买生产设备支付1.49万元。在被强制拆迁前,尚有2.5万个菌包,每个菌包成本为3元计7.5万元;尚有原材料15吨,每吨进价2300元,计3.45万元;以上三项共计12.44万元。
2014年3月食用菌大棚建成并投入使用,生产至11月共8个月,扣除生产成本纯获利润28.5万元,每月平均纯利润4.75万元左右,我们全靠食用菌生产培育收入养家糊口。由于食用菌培育条件非常严格,需要一定散光、保温、保湿、通风换气、地面平坦、周围环境清洁卫生、不能大规模搬运等等条件,在拆迁时,征收部门没有对上述食用菌包、原材料和设备进行清点,也没有通知要求何时搬迁腾地,更没有给予补偿和搬运费,食用菌棚、菌包以及原材料均被违法强制拆迁损毁,导致无法使用。而且,食用菌包也不能搬运,否则会因挤压造成菌包塌架、松散导致菌丝无法扭结子实体无法形成,无法培育生产。因此,对食用菌包7.5万元、原材料3.6万元和设备1.49万元应给予补偿,因拆迁造成的停产经营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照本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第十六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拆迁的,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照本办法附件2、3的规定执行。该办法共附有5个附件,附件1是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类别给予补偿;附件3是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建筑物补偿标准规定食用菌包每包补偿3元。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青苗补偿费是基于被征收土地类别给予的补偿,食用菌包补偿费不属于青苗费补偿范围内,属于附件3中的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建筑物补偿,即独立于青苗补偿费之外的其他补偿费。因该部分尚没有补偿,我们提出了反映材料,吉首市峒河办事处寨阳工作办回复中称石晓芝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包干补偿费已经补偿到位,不存在对菌包和库存材料再次补偿是完全错误的,完全违反了上面规定,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利。
虽然我们的食用菌包和设备、材料是动产,可以移动,但是食用菌包一旦移动就会造成损害,无法培育和生产,实际上是不能移动的。而且,我们也没有场地移动培育,征收部门也没有给予搬运费用,没有提供暂时移动的场地,没有搬运条件,搬运根本无法实现。况且,本次征地补偿是货币补偿,没有对生产进行安置。因此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货币补偿。在违法强制拆迁过程中,又把食用菌包、原材料损毁,造成了实际损失。峒河办事处寨阳工作办在答复中称食用菌包和材料可以移动,因此不能补偿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也是对文件规定的歪曲。
二、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完全属于违法拆迁,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1、《徒弟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法定程序批准后,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4)28号)第(十四)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国有土地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七条规定: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在拟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张贴发布预征地公告...发布预征地公告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建筑物等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结果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依法依规共同确认,并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第十二条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补偿费数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的期限、地点、听证的权利和期限等。第十四条规定:...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权利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腾地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限期腾地决定;逾期拒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腾地。
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规定,征地前应当公布征地公告,将征地相关事宜告知农户和权利人;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补偿金额,腾地期限,申请听证等权利,将调查结果交由农户签字确认;先补偿后腾地;没有足额补偿农户有权拒绝腾地等征收原则和规定。然而,在征收过程中,征地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州人民政府有关征收土地的规定,一是既没有张贴征收公告,也没有派任何人通知我们承包地需要征收拆迁,致使我们不知道需要征收拆迁相关事宜;二是也没有派人要求我们签字确认调查结果,告知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范围和项目;三是既没有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也没有恩和人告知征地补偿安置方式、补偿费用数额、腾地期限、听证权利;四是在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制拆迁,将我的食用菌全部损毁,造成我的巨大损失;五是对征收土地上的食用菌包和菌需物质没有进行登记和补偿,属于没有足额补偿而强制拆迁的违法行为。
2、对于违法强制拆迁行为于2016年6月21日向市国土局、市信访局、峒河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做了反映相关部门均没有给予我们解决和妥善处处理。6月23日,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寨阳工作办向我们送到《关于回光村石晓芝反映食用菌大棚征地纠纷相关情况的回复》,我们认为该回复违背实事求是的精神,完全是在歪曲事实,为自己的违法行为狡辩,逃避责任,而不是为老百姓解决所反映的问题。回复称2014年10月开始,乡干部就上门告知征地事宜,相关人员在开工前几天上门通知开工日期,从而在回复中的第4条肆意推测一年来,工作人员上门商量征地补偿事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开工时间(有相关证明)等等,这些完全不是事实。第一、2014年时没有任何人上门告知征地拆迁事宜,更没有提前几天告知腾地开工时间,也没有人上门商量征地补偿。第二、回复中所提的相关证明是杨仕斌、杨仕贵、易建新的证人证言,证言内容为:"2014年9月左右,我和杨仕贵(杨仕斌)到石晓芝合伙人张明恩家中,告知张明恩本人狮子庵大桥要修了,大棚菌包不能再做了,要做以后征收没有补偿的。”两个人出具的证言内容一字不差,完全一样,我们无法两个不同的人出具的证言怎么会一字不差,完全一致呢?就算是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出具的证言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的显然这些证言是峒河办事处寨阳工作办的工作人员先写好后要求证人照抄的,或者工作人员口述,或者由同一工作人员伪造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责任,欺压百姓,混淆视听,欺瞒上级,为自己的违法行为遮掩。除此之外,东河办事处寨阳工作办再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已经告知征地拆迁相关事宜的。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是依法征地拆迁,为什么不按规定公布征地公告?为什么不按规定公布征地安置方案,给农户有自己搬迁的时间?为什么不按规定找农户签字确认调查结果?为什么要违法强制拆迁故意损毁农户的财产,完全不顾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为什么不按规定对食用菌、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进行清点和给予补偿,对老百姓的合法财产不问不顾,对老百姓如此粗暴无情呢?
3、按照法律规定,批准征收土地的单位是市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是市国土资源局,对于征地安置方案应当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来实施。我们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服,为什么不是由征地实施的市国土局来答复,而是有寨阳工作办呢?难道他们是具体负责征地拆迁的法定机关、工作办属于人民政府什么部门,难道也有实施强制拆迁的权利?答复又没有任何盖章,难道政府部门给予老百姓的答复就是一张没有任何印章的白纸?这不是拿老百姓的诉求开玩笑,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当儿戏吗?
为此请求人民政府给予解决如下问题:
1、责令峒河办事处停止违法拆迁行为,责令其向我们赔礼道歉,依法追究违法暴力拆迁人员的法律责任;
2、及时清点食用菌包、原材料和设备,并依法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的损失;
3、对违法拆迁造成停产给予适当补偿。
我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祖祖辈辈靠种地养家糊口,我们也支持国家建设的道理,但我们也无法承受违法拆迁的违反行为,无力承受由此造成的损失。请求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过问、督办,以保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由此带来的不安定因素,我们在此表示万分感谢。
谢谢!
反映人:石晓芝、张明恩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
知道要修建大桥了,临时放了几包食用菌,想搞钱,天天过路的人一看就知道。
不是我喜欢吃茹而帮楼主讲话:楼主的资料写得如此详细完善,单凭说八个月就能获纯利润28.5万元,如此可观的收入犯得着去投机取巧放笼子吗?搞钱也得凭良心,想发国家财,政府也不是吃素的。相信政府会调查事实取证,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尽早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回复!
2016-08-02 17: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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