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6月11日帮我母亲在网上查询驾驶证时,发现在2017年4月24日19分被会同县交警大队开具了一条现场的交通违法通知单,但我母亲却毫不知情,后来我问我母亲根据违章时间还原事实如下:当时会同交警大队民警检查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后,就将驾驶证退还给驾驶人,并让驾驶人离开。驾驶人离开后,交警在驾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具了一条现场违法通知单(单号为:431225600013372),按照规定交警在执法时,必须明确告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然后开具罚单,并且让驾驶人签字确认。如果驾驶人不配合拒绝签字确认,交警可以录取视频证据证明驾驶人拒绝收单,拒绝签字!很明显会同县交警大队在交通执法中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此次执法中,交警明显在违法,此次执法应视为无效。
在得知事情经过后,我带着我母亲到会同县交警大队法制股,递交了书面的申诉材料,并要求翻阅该条交通违法通知单的案卷,在和法制股的石主任当面沟通后,可以确认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应该给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通知单确实没有给驾驶人,存放在会同县交警大队处罚中心。
2,在单号为431225600013372的这条违法通知单的案卷上,明确书写驾驶人拒绝签字,但交警并无证据证明的这一说法。
3,在公安交通网上,单号为431225600013372的交通违法通知单上显示,驾驶人不拒收,不拒签。
沟通后法制股石主任让我将书面申诉材料留下,请示领导后通知我!我便离开! 隔天石主任打电话给我,说已经请示过领导,让我到交警大队。我便赶到交警大队,见到石主任后:
石主任说:同志,我们交警执法过程中的确有很多错误的地方,按道理我应该同意你的申诉,但是我们领导意见不统一,领导不签字我没法同意你的申诉。
我说:既然你都知道你们在执法过程中有问题,你们领导为什么不认可我的申诉呢?
石主任说:并不是每个领导都懂交管业务,领导不同意我也没办法,请谅解!
我说:你们领导不懂交管业务,但总不能让老百姓买单,您既然是法制股主任,法制这块您也肯定是精通的,问题你也看到了为什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这也是对老百姓一个交代,也是你们执法部门规法执法的一堂教育课啊!执法单位总不能一直这么不规范的执法,这也是您法制股的责任和义务!
石主任说:我实在没办法,要不你直接到领导办公室,问问领导的意思!
然后我到会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办公室,进去后
我说:领导我递交的申诉报告怎么还没有结果呢?
大队长说:你去找法制股。
我说:我从法制股上来的,已经问过法制股了,法制股让我问问领导的意见!
大队长说:什么事都来问我,那我还要法制股干什么!
我说:好,我明白啦!
我看会同交警大队既然是这么个状态我也就不打算做行政复议了!所以就离开了交警队,打算直接走法院程序做行政诉讼!
现在法院的事开始:
我来到法院立案处咨询,说要打行政官司。当时法院立案处干警还是比较委婉的问我:那你是要告哪一个单位呢?
我回答说:我要告会同县交警大队!
这位干警带着笑容更加委婉跟我说:那就没办法了,我不能告诉你打官司的程序该怎么样,要么你到对面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要么你自己想办法去准备材料,什么时候准备好了,我什么时候帮你立案!
当时瞬间感受到了公检法果然一家,但是我还是决定坚持做下去,也是为我母亲讨个公道,也该为会同的老百姓讨个公道!
我来来回回一次次终于立案的材料准备齐全了,我当时以为现在没办法刁难我了,应该可以给我立案了!
哪知道法院正真的人才出来了,还是位女同志,这位女同志呵斥道:这个不能立案,理由是现在你还没交罚款,也就是交警队还没有罚你,所以不能立案,等你交了罚款以后再说!我瞬间觉得不能和这位女同志沟通了,不知道是这位女同志是强词夺理忽悠百姓的水平高,还是业务水平低到要让我这个老百姓去怀疑她的智商,总之我只能是无语了
以上所有事情总结:会同县交警大队,执法民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在先。(知法犯法)
当事人提出申诉后,法制股也了解了案情后,索性坚持一错到底,以损害老百姓利益为代价来掩饰本单位所犯的过错。其实这也是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你们怎么对得起头上顶的国徽,请问国家,法律,广大的人民群众,在你们这一小撮人的心里到底是在什么位置,真的是人民警察的耻辱,我都不屑骂你们,脏嘴!
会同县人民法院,老百姓需要打官司,首先发现应该有引导的义务,知道我是告本县的交警大队后,非但没有引导,还处处刁难,这些我就算了,最后那位女同志的言论,简直就是令人发指!
你们这些国家的渣子,你们已经完全不知敬畏了,完全没有良知了,完全没有底线了,谁赋予你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你的权利,是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利!赋予你们权利是让你们服务于人民群众的,不是欺压人民群众的!
致广大人民群众:前段时间会同县大规模查摩托车的时候,他们为了所谓“百日会战”的所谓“战果”我母亲这种情况决定不是个案,建议前段时间被会同县交警大队拦过的摩托车,尽快去查一下你们的驾驶证,是否有你们根本就不知道的违法通知单!这种违法通知单并非电子监控,交警必须当面给你们罚单的,他们开的单违法代码为6005,罚款是500元!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我!下方我会留我的电话!
以上所有均为事实,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欢迎相关单位核实,
举报人:林虹宇 电话:153998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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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问一下,2年前前我摩托车现在在停车场还能找到么??????????
2017-06-23 21: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