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越来越多,大部分小区也都有物业公司。如果物业能把小区管理好,要求业主交物业费也正常,但是绝大多数物业公司都是只想收钱,不想做事,从而导致有相当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我认为这也正常。你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的,如果你光想收钱不干事,那也别怪业主不交物业费。
但是现在有个问题,住建局规定,卖房必须交清物业费,这就有问题,物业服务差,业主不交物业费,你住建局凭什么规定卖房必须交情物业费???????这种做法严重助长了物业的嚣张气焰。如果必须交清物业费,那物业缺失的服务怎么办?你住建局来补吗?怎么补?强烈反对住建局这种规定,这种规定有没有征求民意,还是说只考虑到物业公司的利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投诉的“关于住建局规定卖房必须交清物业费的规定的投诉!”问题,我局颁发的苏住建物(2014)19号文件,是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清物业服务费用,对其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共同管理的权力和义务一并转让”。同时《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还规定了“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使用存量房转让时转让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相关文件出台执行,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你也可以直接咨询政府法制办。如你对小区物业公司有意见,可以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物业管理科(办、中心)投诉,也可以向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住建部门投诉。各区(县级市)物业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如下:姑苏区:68723508;吴中区:65688612;相城区:85182815;园区:66680772、66680765;新区:68259233;吴江区:63498726;常熟市:52784050;张家港市:58699189;昆山市:12345、民声110、57378812;太仓市:53283702;苏州市住建局投诉电话:12345、65235030、65245557。
又一个只想服务不想交费的主。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不交费。物业公司是慈善机构吗!
物业做好服务,业主交物业费正常。但你物业服务那么差,还要全额收物业费,明显不合理,楼上你是物业的,还是物业的托?
这样的话都不用交物业费了
物业服务好,自然会交物业费。现在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只管收钱,不服务,这是养着一帮老爷吗?
桥归桥路归路的道理,我们有的人总是搞不懂。楼主你还是想想该怎样做才能将房子卖掉吧。认真考虑并加紧行动,有的事情是拖不起的。另善意提醒,不要遇到有意见与你不合的,就马上反唇相讥。
现在物业牛的狠,你不缴第一招,不给你租车位,要补缴,欠老物业的钱你也必须补,就这样霸王,你能怎么样,很多人气不过物业的嚣张,不缴费,想把房子卖了离开都不行.......
路过看看,你们继续!
2018-6-25 13:1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