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迎春华府小区今年以来,车位一直紧张,临时车不让进小区,物业哪儿也遇不到车位,每天下班能在商业区找到一个公共车位实属万幸,但是最近商家采用水泥块,桌子板凳,电动车等工具恶心占总公共停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联系物业处了解,物业已查看,对占用车位杂物已发整改单,逾期不清理的物业将代为清理。感谢您的关注!
是恶意占用,其实也可以理解在自己家门前留个车位自己停车方便点,但是天天如此好,过分了吧
2018-7-13 07: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