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常熟董浜杜桥村姚屯宅基。邵**和邵**在同一时间造房。在造房之前邵**向村建管所申明目前姚屯宅基存在问题,姚屯宅基2号兄弟俩在五前造房因为当时政府没有明确定规定,兄弟俩房子高度比现在规定高度要高,忘村建管所拿出一种方案在不回反规定情况下,使得经后姚屯宅基能够整洁化一至化,回答应必须安协议造房。邵**家安协议造,在上正梁村建管所前来检测并验收。邵**家在2015年12月底上正梁,却好后村章**去世。人民眼睛雪亮,人们都议论邵**家房子看上去比兄弟俩房子还要高。当时邵**就给村建管所打个电话来检测一下看上去有超高现家象,村建管所不作而为,并且隐瞒镇长以上领导,顾意拖延时间帮助邵**,超高成为事实。因为邵**造房时邵**在常熟买了套房,唐**亲口问邵**一要造房子,回答3年内不造房子。唐**自作聪明,本以为三年之间自己调到别的地方去,一切与他无关。万万没想到邵**特然向村里申请建房报告,当时唐**就条件反射急着问邵**干嘛急着要造房。然后当邵**建房报名批下来。浦如明多次去村里申造房条件不够不批。唐**利用职权帮浦**家申请造房报告。原因何在?也许给自己找条后路?村建管所由于你们的失职,把来当时就阻止,不会出现严重超高前檐超34公分屋脊超高15公分。领人胆心经后姚屯宅基造房是否还安照四临协议造房?村里盖章是否起作用,?<br>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1391566233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邵某军户新建房屋前檐超高的问题:2015年11月29日,群众反映姚屯宅基建房户邵某军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前檐可能超高,希望去实地测一下。第二天,村委会立即与建管所联系,并去现场察看测量,前檐高度超过规定范围,并当场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需立即整改、规范建造,但邵某军未整改,他认为隔壁邵某国、邵某忠兄弟俩于2009年审批建造的房屋比他的高,他在他们的下首位置理应跟他们一样。(当时审批房屋时前檐高度为8.1米,而现在规定不超过7.8m,邵某军户房屋经测量后檐屋脊面高度符合标准,前檐高度为8.1m,比规定高出30cm,但比上首二户仍低)。董浜镇综合执法局、镇建管所配合村委会对邵某军户继续发出整改通知书,拆除通知书,并下发催告单,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下一步,村委会将会同职能部门督促其整改。
二、关于邵某东申请建房问题:邵某东申请建房是符合董浜镇农宅落架大修条件,由镇村落架大修领导小组联合会审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但何时建房是申请户的选择,村委无权干涉。
三、关于浦某某建房问题:浦某某申请落架大修经董浜镇落架大修领导小组联合会审通过,并经村“四议二公开”程序,符合镇落架大修条件,与您表述的村书记利用职权帮助无关。
四、整治村庄农村解危解急中,签字的四邻协议具有约束力。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26 00:2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