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4月进的苏州市高新区胜能弹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到至今,劳动合同也每年在签,厂里一直没有给员工年休假,今年突然打了一张公告说开始有年休假了,我们能按照劳动法可以让公司补2016.2017两年的年休和报酬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未超过上述时限的年休假投诉,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高新区人社局】
关注一下。。。。。。。。。。。。。。。。。
具体怎么做我们才能拿到相应的报酬?
2018-5-29 15:4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