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本人在常熟奔驰(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车,同时并购买了汽车商业险和交强险,总合计14574元。并当天支付了全额保险费,当提车后发现,常熟奔驰只提供了汽车保单,并没有保险发票。之后向常熟奔驰索取,常熟奔驰态度强硬说:“都给你了,你想向哪儿投诉向哪儿投诉”。之后本人向苏州12345进行了投诉。经相关部门的介入,常熟奔驰于5月14日补开具了13385元的电子发票,但是还是少了1189元的发票,而且还是没有提供1189元的汽车玻璃保险的保单给我。向寒山闻仲反映的帖子确作出“已处理”,明明没有处理结束?为什么就会作出“已处理”的结果?难道1189元保险发票不算发票吗?作为政府平台,在工作上能不能负责一点?您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苏州人民政府,请寒山闻钟平台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而不是敷衍蒙混过关。工作人员的这种工作态度和过失的做法严重影响苏州政府公信力。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月亮湾农民”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国税局核实,现答复如下:国税承办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就此投诉与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核实,财务负责人称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您收取的1189元为玻璃划痕专项维修服务。根据您提供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玻璃划痕专项服务维修书上注明“维修费小计”为1189元,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为“劳务保养”,价税合计1189元,基本一致。国税部门承办人于2018年5月18日就此投诉举报内容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公司进行核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公司作出相关说明,客户唐某某向常熟平安保险购买的汽车商业险和交强险,合计13385元,已在所属期2018年4月作为增值税无票销售收入于2018年5月汇总申报。汽车商业险和交强险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年5月14日开具。感谢您的关注。
兄弟,我支持你。另外我想请问下你为啥跟奔驰杠上了啊,纯粹好奇,是不是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之类的。
事出有因。原因就是常熟奔驰不诚信。事前约定好的合同,付款之后,常熟奔驰直接不承认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直接搜索“常熟奔驰119”即可,我已经将常熟中升之星不诚信及违规的内容反映给媒体,真相毕竟是真相,我有证据和视频可以证明真相是什么。相信在全民监督的自媒体时代,没有任何职能部门会保护像常熟中升之星奔驰这样的不诚信公司,欺诈消费者,店大欺客。向常熟奔驰反映,常熟奔驰不予理睬。之后才无奈的寻求12345的帮助。对于常熟奔驰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及不诚信的企业,只能让负责监管常熟中升之星奔驰的政府职能部门去依法依规去处理了。过程中居然发现并不是像本人预想的那么简单。常熟奔驰的公关能力确实超乎我的想象。常熟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甚至有常熟城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证据面前直接直言不讳的偏袒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投诉方作出解释说:”你反应的问题可能是常熟奔驰的工作人员的个人问题,不是常熟中升之星奔驰公司的问题“,并且说我反应的问题他们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执行力,让我直接打110向警察求助。这种明显的玩忽职守的行为令我吃惊。该事已经向常熟城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级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目前还没结果,正在等待处理结果。
很好奇,你能把电话录音发上来吗。
已经发了。只是寒山闻仲不能显示。优酷视频上搜索:常熟奔驰冒充保险公司卖保险。就可以直接搜到了。20秒的时候,大家看吧。
感谢寒山闻钟平台为小老百姓提供的平台,虽然本人与常熟奔驰的问题尚未解决,但是对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及积极响应在此表示感谢。通过媒体的曝光,本人像向法律界的网友询问:商业欺诈行为由哪个部门来定性?是工商部门?还是司法机关?
人说,店大有保障;
有时,店大也欺客。
大哥,,听到你和双声道,这事坐等结果。除非你有人,否则真难斗!!!最后可能是个补偿问题。有时候太相信别人也不好
奔驰,常熟奔驰,买一次车被骗三次……现在对奔驰的品牌有了新的认识。从提车一直等着奔驰总部的回访电话,一直等了将近一个月,终于等到了,接听后才知道,不是奔驰回访车主的满意度调查,而是提醒本人请按时还款!!!奔驰,还款即使你不提醒作为本人来说也会按时的还款,毕竟这个涉及到本人的个人信誉。作为奔驰的车主,只想问下奔驰总公司:请问常熟奔驰的信誉去哪了?他们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可能是奔驰代理商中的个别现象,但是作为梅赛德斯中国的总公司你们就一点责任没有了吗?奔驰作为一家国际化的跨国公司,一家百年企业,你们的渠道管理体系启到了监督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了吗?
作为消费者来说,根本没想着和常熟奔驰"斗",过程中接到常熟城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来电后,就知道了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实力了,之所以将此事向媒体反映,为了就是让更多的苏州地区准奔驰车友知道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如何不诚信,在销售环节是如何套路消费者的,以后去常熟奔驰购车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作为最终的结果如何,无论是否构成欺诈,相信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2008年至今,在"行政处罚信息"及"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均为空白。从此可以看出该家企业的能力。相信作为这家企业的高管也不会不知道失信会对企业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再次感谢关注该件事的网友{:3_64:}
耐心等待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的回复,谢谢
服务费啥个大来
我也有类似经历,直接跑到枫林路的税务局去的;
面对楼主碰到的问题,说不上啥大的违法犯罪,但是,这样的商家仗着与相关部门的勾当有点不疼不痒的事情很”正常“,这也是眼下扯淡的社会下的常态。
期待楼主的更新。
你我的关注与“斤斤计较”将倒逼这个社会往前一小步。
可能是本人对诚信问题看的比较重吧,相信其他消费者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问题确实不大,只是在常熟奔驰及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本人无法接受。本人认为这个问题是由常熟奔驰造成的,处理该问题的前提是先确定过错方是谁以后,才能进行正确的处理。再次感谢这位网友的关注。也相信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依规作出正确的处理结果。
与汽车保险有关的应该向保监会反应问题,不过你的汽车玻璃险不包含在保单里面,这个应该是中升奔驰自己推出的,有理由怀疑中升奔驰是否有卖汽车保险这个权限,营业执照是否包含此业务。
兄弟听我的你如果是因为不给发票直接打税务局电话,不出一星期必有答复。税务局的同志可喜欢抓这些逃税漏税的了就算最后他们给你补开了发票,也要被处罚一部分的。个人真实经历
常熟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内的经营范围仅有保险代理的业务,无直接承保销售保险服务的业务。至于是否涉嫌超范围经营的定性由相关职能部门去判定。该事情的主体是常熟奔驰公司,保险公司仅为关联公司,当然,作为保险公司也有推脱不了的责任,毕竟常熟奔驰与保险公司为代理商的关系,保险公司有监管其代理商的业务及职责。
税务部门已经介入了。回复给我的我可以理解。常熟奔驰对未提供发票的行为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之下,已经补开了发票了。税务部门无法再次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再次补开发票,至于是否发票类别是保养发票还是保险发票的问题,这个由工商部门负责,税务部门无法监管。
我透漏你一个绝招。。。。。。。。。保险你都付好了。然后出4s就直接投诉到保监会。。。。。。。要求取消保险。。。。然后自己再购买基本险种就行了。。。。。新车一样可以不买全险
2018-5-18 12:1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