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陪朋友到花桥陆家一带买房,由于没社保,没有购房权,这个也就算了,国家的政策嘛,无话可说,可是我们在一个门店里每一家都说这个问题可以解决,最可恨遇到一个买房和我们竞争,房子不好加价我多出社保的打理费用,虽不想与恶性竟争,放弃,想想房市真可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下的有用吗?市场乱了,如何回归理性?家之兴衰,唯房独大,可悲的市场。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建局答复如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文件于2016年10月3日下发,于2016年10月4日起执行,新政规定非苏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张家港、常熟除外)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我市人民政府严格遵照该文件贯彻执行,非苏州户籍居民家庭在昆山买房,需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如开发商或中介公司有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造假行为,可直接向市公安部门反映。如你有其他问题或疑问,可与我局房管处直接联系。房管处联系电话: 0512-36853005
2017-6-1 23: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