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7年9月23号下午四点四十分因为驾驶一辆苏es5l66车子在人民路上由南向北在端文路口右拐走直行车道被电子警察记录下来,对此我有异议,觉得很冤枉,从电子警察记录的图片上很清楚的看到当时和我一样走直行车道右拐的车子不止我一辆,在我的前后各有一辆车子也是这么拐的,当然作为一个驾驶员不是有特殊情况谁也不会这么开,每个驾驶员都知道右拐要提前进入右拐车道进行右拐。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在人民路向端文路右拐的公交专用道上有一辆公交车抛锚在最右侧的公交车道上并开着双跳,也正好抛锚在实线末端三分之一处,公交车驾驶员也在公交车后面挥手示意其它车辆走直行车道,正直下班高峰,为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所有不能停留在那里(在没有闯红灯的基础上,此举我觉得我没有哪里做的不合适),因此右转的私家车只能走直行车道,要么就压实线变道,不管怎么开,只要是右转的,两种做法必然都得违章,从电子警察记录的图片都可以看出,右转车辆都走了直行车道,而右转车道一辆车都没有,连公交车都没有走公交专用道,这种情况不奇怪吗,当然电子警察并没有拍到后面抛锚的公交车,但是作为主干道的人民路又是在路口,一定还有其他监控设备,请交警支队的领导调查核实,也可以联系我车辆前面和后面的驾驶员,问为什么右转走直行车道,一问原因就知道了,若我说的情况属实,请撤销处罚,我电话13295110002,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监控,来信人所述情况属实,将提交一号窗口作撤销处理,以上情况已与来信人电话沟通。
2017-10-2 01: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