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市,吴江区领导:
本人举报黎里镇北厍社区东村方北东村22组111号朱**建设违章建筑,于原地址新建建筑强占公有地,建筑超高,超面积。
村民朱**于2016年开始建房,至今未竣工,在朱**建房过程中,本人多次举报,至今无结论。已建成的建筑因强占公有地,超面积,严重影响村道交通,出现转弯死角,影响驾驶员视线。房屋面积超高,国家标准8.8米,该建筑已超9.5米。该房屋从未审批,所谓的审批只是东方村委会内部同意。根据吴江区人民政府2014年4号文件规定,村民新建,翻新房屋需提供相关的审批材料,经汾湖开发区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能建造。
综上,恳请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倾听老百姓心声,予以关注,及时处理这种违规违建行为。
举报人:严**电话:1891274****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北厍办事处党工委调查,东方村委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1.朱**只拥有一户一宅,还有未拆的房屋宅基地属朱**妻弟戴**所有(戴**有宅基地证);2.未经国土局、建设局审批私自新建房屋且无四邻签字,属违法违建,经北厍控违办及村委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该户于2017年3月2日开始停工,并通过村委补办相关建房审批手续;3.经村委工作人员实地测量,朱**新建房屋最到点为10.35米,三层圈梁点为9.55米,已经超过规定的8.8米,经过村委多次劝说教育,该户于5月7日同意将超出房屋高度的墙体进行拆除,因房屋三层楼面已浇筑完毕,拆除难度相对较大,强行拆除对整体房屋影响较大,故拆除相关墙体后,后檐滴水经处理后最终高度约为9.1米;4.朱**原房屋最南围墙角为圆角,新房为方角,存在占用公有面积情况,后经村委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后,已经切割完毕。北厍办事处信访工作人员及北厍东方村委会工作人员均已多次当面将处理经过及答复结果告知市民。谢谢您的关注!
2017-7-27 21:3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