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0月购买荷澜庭小区住宅3幢302室。开发商为苏州高新绿建建设有限公司。临近交房,我们发现开发商多处违规,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1.将绿化改成停车位。购买的时候销售承诺说,我们是大牌公司泛亚国际设计的景观,3幢302室临近马路也没有关系,小区四周有高大的绿植,能挡住噪音和灰尘。小区绿化非常好。现在我们发现小区南边围墙没有高大的绿植,甚至没有绿植,改成了一排停车位。诉求:将小区南边的停车位改回绿化并种植树,以阻挡噪音和灰尘。
2.销售过程涉嫌欺骗,将南阳台建得非常小,仅仅60厘米宽,不具备南阳台基本的功能。在销售过程中,销售承诺说南阳台有1米宽。
诉求:由于房屋已经建成,不可能改建。请明确封阳台的标准,能沿着3楼上檐封阳台。
3.洋房一楼花园是公共绿化,但是变成了一楼的私有花园,损坏了绿化,降低了绿化率。诉求:将属于占用公共绿化的私家花园恢复成公共绿化。
4.小区规划涉嫌多处违规更改,绿化验收合格后,再把部分绿化破坏掉改为车位。诉求:将停车位恢复成绿化。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业主同志: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司已进行详细调查。现就信访中反映的问题作如下说明:
1、开发单位在景观、绿化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增添景观、绿化效果,同时兼顾业主停车需求角度出发,对原规划总图设计进行了细微优化。鉴于其并不符合原规划公示方案,开发单位又根据规划部门初验要求实施了恢复整改工作,实地测绘绿化率满足规划需求的绿化控制指标。
2、该户型南阳台设计开发均按照规划实施,其设计均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另阳台封闭事宜是业主自身的个性化需求,为有效保证日后小区的品质,维护物业资产的价值,据了解目前物业公司业已开展相关阳台封闭方案的前期调研及设计工作。
3、本项目并未设置独立“私”家花园,项目设计、施工符合规划要求。开发单位从未向一楼业主销售“私”家花园或公共绿地,特定房屋的价格系因区位、户型、楼层存在差异而不同。项目涉及的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均符合规划条件,且已通过规划部门的验收。
此复。
苏州新高置地有限公司
2016-12-29 2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