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描述:
车辆由金山南路行到中山西路右转时,未及时发现右转车道设置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故走了直行车道右转而受到处罚.
按导向车道行车是每个行车人的义务,但还是有几点疑问想提出:
一、导向指示牌设点不合理,设在在临转的路口,对于个没走过这条路的司机,之前没有提示标志,临到右转改道非机动车道这种不常见的情况,会让驾驶人员措手不及,当时等我到路口发现了这个标志,若要改道那只有急刹,这及大可能造成后车追尾.
二、指示灯没有禁右:有部分直行车道,只要没有禁右标志是可以右转的,而这个路口没有禁右的指示灯
三、不应无故剥夺道路参于人的路权:个人 认为,作为交通的管理者,应允许交通参于者在不妨碍其它道路参于人路权的时候,应尽量给予交通参于人充分的路权,在本次交通过程 中,本人车辆在直行车道右转,而右侧也是右转车道,应该来说不妨碍第三人,如一定要说妨碍了同向直行的非机动车辆,那么右转车道的车辆也应禁右。
四、道路标线也不是很规范,该路口,由西向东左转车道没有调头标线,但车辆调头是充许的,那么同理,我在直行车道为何右转就要处罚呢?
五,这次违规本人肯定没有主观故意,因为进入直行再右还得等个红灯,警方在处罚时是否也可考虑一下其违规的主观性,同时考虑一下为何会造成驾驶人员的误入导向路口.
当然作为警方你们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对任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你们的处罚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都是无过错的,但请你们换位思考,在执法的过程中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严肃的法规面前是否能带点人性,这个直行车道是否可以同时允许右转,因为右转毕竟不妨碍任何车辆,(苏州许多路口也是允许直行带右设置的),指示标志牌是否能提前设置几个,能让驾驶人员有个准备。
第一次补罚分,有点哆嗦,不知警方和网友是否理解,在此还请相关部门对此次处罚能综合各种相关因素重新考虑,或者能对我的提问逐条解答,给我一个让信服的处罚理由,
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金山南路中山路口北侧设置右转专用道,方便了车辆的通行,提升了通行效率。交警部门设置了空中标志牌及地面标线,提醒过往司机车道情况,请司机朋友遵守交规,有序通行。感谢网友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右转是个指示牌
你也说了自己没发现
右转车道设在非机动车道上,很难发现
这个标线,标牌设置难道就没问题吗
已在那边领到2分100块,那边车道还需要微调,不过比以前的右转灯好多了,可以直接右转了,然而没有用,还是堵在中山西路左转苏福路口。木渎的交通还需车主和主管部门一起搞好。
罚款扣分感觉交警有点无耻了,估计还有不少人会中招。
这样的右转车道苏州不少个,人民路上,西环路上都有,不小心走错了,只能错走下去在掉头,千万别玩侥幸。
违章了就认了,没办法的,一群道德婊会攻击你的
希望你的帖子能促使警方把相关提示标志做的明显一些
对的,景德路由东往西右转广济路也是这样的
恩,这个问题我反映过
个人认为右边的直行应改为直行加右转,因为右转不会对任何车辆造成妨碍.
你自己没发现不是你违法的理由
部分高速正在清除不合理的限速,你能看懂吗,规则要合法同时也要合理.
标志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以完全不熟悉道路及周围环境、借助使用有效地图的交通参与者为服务对象。
对于这种把右转车道单独分开设置的,的确应该提前做好提示牌,否则道路不熟的人真的容易中招。这一点,个人同意是交警部门工作不到位。
但发现走错道了,就老老实实地先直行然后下个路口再转回来吧,不要自以为是地认为不影响别人就可以转。毕竟,即便规则不合理但在规则被修改之前还是按现行规则执行。
所以,对楼主此次的处罚是没问题的,但指示牌的确需要进一步优化。
当到了路口,你发现只有直行车道标志时,你只能直行。未观察交通指示标志,只能是你的问题了。这处罚确定了,改不了。呵呵。
同样该路口,左转标线却可以调头,这又是为啥,这不是误导公众吗.
2018-3-8 16: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