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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安局便民服务员,有交通法规问题,请于解答

2024-12-5 5:47:3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您好:本人厂包车司机,2018.8.20日8点29分驾驶19座客车送厂员工上班,由南向北途经西环路与三香路口,绿灯过三香路口时,走公交专用道,被姑苏大队四中队交警处罚,理由在西环路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罚100元。请问处罚是否恰当,有法规可以允许厂包车、校车等借公交车道行驶,请解答一下。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您上述反映情况辖区交管部门进行了核实,辖区部门道路(三香路、干将路)允许校车,机场巴士、班车使用公交车道,允许使用公交车道道路上有明显标志,西环路不允许其他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无允许标志,您的车辆在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违法使用公交车道,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只有特别说明允许厂包车、校车借用,才可以驶入公交车道的把
2018年8月?这日子怎么过的?
有的道路的公交车道会有提示,允许厂包大吧行驶的,没提示就应该不能。
有专门说明允许换牌车通行的才行吧
开车时多用点心
还真别说,路上各种大客车都在走公交专用道,特别是红绿灯路口

2018-3-22 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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