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漕湖邻里中心负责人对待商户做事表里不一,一方面对商户说按照合同规定,已租店面不得转让,另一方面,又允许邻里中心里面的商户肆意张贴店面转让字样,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默许了可以店面转让呢?还是像负责人说的所谓的“按照合同规定不允许转让”,这样的负责人让商户觉得他做事极端不负责任,没有原则。不知道作为园区总部的公司有没有管理到位?邻里中心里面到处都是张贴转让的店面,随意列举几张照片举证,希望园区总公司可以关注,处理,希望负责人对待商户可以一视同仁,没有私心。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已和邻里中心总部沟通,现回复如下:根据邻里中心公司的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禁止商户私下转租邻里中心商铺,且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漕湖邻里中心的厅店内出现商户私自转租店面的“小广告”,系现场工作人员失察。管理部已与有违规企图的厅店进行了沟通,并及时制止其违规行为。 今后,漕湖邻里中心管理部将加强现场巡视管理,严格把控各厅店更替的动态,做好租赁双方诚信履约的监督工作。感谢您对漕湖邻里中心的关心和关注。
相城区漕湖街道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2017-9-16 19: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