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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屋翻建,扩大土地面积,占用公共道路,村委回复正常翻建!

2024-12-1 21:06:5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遇到一个让我感到非常疑惑的事情。位于相城区黄埭镇东桥三埂村(31)张埂郎5号,其房主在新翻建宅基地时扩大土地使用面积,占用公共道路,投诉后,村里回复:“我镇三埂村接报后,到现场查看丈量,他家为正常翻建,旁边的道路留出4米宽度,并不影响行人和小车通行。”对于该村负责人的这个回复,根据宅基地相关制度“四到场”与“四公开”,有没有按照实际户口人数核实面积和每间规定范围?再想问问:“扩大土地使用面积”是正常翻建么?图上可以看出其明显是占用了公共道路的,为什么还属于正常翻建?对于该村委会给出如此草率的答复我实在是无言以对,另外,其户主在翻造时主房屋并未全部拆除,还预留了一间房屋及副房若干,其明显未按照政府相关要求正常翻造,但遭到投诉后仍然予以继续建造,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接报后我镇三埂村经过实地查看,尤**家原房屋3间,弟弟2间,现在尤**拆除房屋3间,其弟弟的房屋拆除一间,目前建造房屋4间。保留的一间是其弟弟所有。原来每间房屋开间3.6米,根据黄埭镇建设局规定,现在的房屋审批开间为每间3.8米,4间一共15.4米(墙体20公分)。目前尤**新造房屋丈量尺寸为15.3米,完全符合规定,并没有违反黄埭镇政策规定扩大土地使用面积翻建。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请问,该房建造后围墙修建,就会把该路垄断了,对此围墙建造的明文规定是什么?

2017-12-6 1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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