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从2008年开始一直在伟锋净化厂孙老板那里工作直到2016年11月被公司无故开除,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中。我爸要求按劳动法规定赔偿公司没有认可,后投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有判伟锋厂补偿三万五千余元,后伟锋厂不服,上诉至吴江法院,现还没有判决,在伟锋厂提交的证据当中突然出现一张2014年2月到2015年2月的领款证明,说一年有工资是28000余元,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了27000余元,可是我们拿到的总数55000余元的钱并不是补偿款,是我爸365天全面无休的工资,伟锋厂却欺负老人家不识字偷换概念,注,我爸今年有出意外,颅脑损伤,神志不清,已经不知道这张纸的真伪,纸头上并没有任何图章之类。试问我爸2016年还在伟锋厂继续工作怎么2015年一次性就给了这么多补尝,而且还缴纳社保,如果这笔钱真的是补偿款,那我们工资没有拿到,伟锋厂是不是应该补齐我们2015年的工资?老百姓真的不懂,被有钱人钻空子,也不知道哪个部门管,不知道有谁可以帮忙,只能借助这个平台希望大家帮帮我!一个老人家辛苦的干了八年就这么不明不白被辞退了还不给补偿,这个社会还有说理的地方么
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初步核查,区法院未受理涉及伟锋净化厂的案件,请您提供当事人姓名或案号、承办法官等具体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核查。谢谢您的关注!
2017-9-21 20: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