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二村29-37幢(铁路新村)好几幢楼楼道里都没有电,楼下防盗门也因为没有电而不能使用。车库也是使用的公用电,电瓶车也不能充电,最近331整治,楼道不能充电,车库也不能充电。请问到底去哪充电?楼下防盗门也因为没有电经常不关,安全防盗形同虚设。咨询物业后表示是因为欠费停电,主要原因在于租户拒绝缴纳共同电费。请问公用电费到底是怎么算的?到底是由物业承担还是该幢居民分摊?恳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办法。请不要再用统一回复,让我们自己联系街道、物业了。因为已联系过许久,一直无法解决。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你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了解,新庄二村有物业公司独立经营,已将市民相关反映的情况告知物业,协调物业公司处办。物业答复:《物权法》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这个要看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业主居住的本幢楼房的楼道照明,其照明电费由本幢楼房的所有业分担;小区内的其它公共设施的照明,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根据虎池苑情况,小区内楼道照明费用由本幢业主分摊,其他公共设施照明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网友有好的意见或建议,也可直接向物业处反映,物业电话:66095580。
不管是分摊也好,物业承担也好。仅仅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确定并且实施。而不是像现在什么都不管。楼道照明不亮,天黑以后年纪大的上下楼很不安全。楼下防盗门没有电,门都不能锁,现在这么多外来短租户,使得小区人员很多很杂,门卫也无法识别是否是住户。车库没有电,车子不能充电,那请不要管楼上接下来的拖线板,因为没有地方可以充电。发帖子请相关部门能有个解决办法,并且能够为居民落实。而不是告诉哪条法律法规却不解决问题。
2018-6-15 20: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