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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芳苑四区由物管会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的几个问题

2024-11-25 21:59:2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临芳苑四区的一名业主,对于小区及物业的问题已多次咨询投诉。针对之前的回复,我们也找到了物管会,现有几个问题再次咨询。
1.本小区的入住率已经达到双50%,户数超过50%,面积也超过50%,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成立业委会,为何我们小区只有物管会而不组织成立业委会?该种情况下,物管会不是应该自动失效,由业委会取而代之吗?
2.物管会代表业主对物业授权的时候并未征询过业主的意见,请问是谁赋予物管会代表全体业主的权力?物管会成员由谁任免?如何加入物管会?
3.本小区业主去找到物管会时,对方声称,只代表拆迁户,不代表购房业主和保障房业主,那么我们购房的业主的权力由谁来维护?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娄葑街道: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了解,临芳苑四区属于动迁小区,有物管会管理并服务业主。网友如有问题可联系临芳苑四区物业人员徐先生进行沟通解决,联系电话:18963651336。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首先你要搞清楚,临芳苑是动迁小区,彻彻底底的动迁小区
动迁小区就不成立业委会吗?那么购房业主的权力谁来保护?
这种垃圾小区抓紧把房子卖了吧,二房东猖獗,电梯是垃圾桶。
动迁房不能成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不能,政府为什么赋予房子商品房性质,拿出来买卖?

2018-5-22 15: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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