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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内部乱停车

2024-11-25 2:34:4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下相关部门,小区内部以及公共停车场乱停车的问题,归哪个执法部门管?如果不归哪个执法部门管,那岂不是成了法外之地?还谈什么法治?如果归某个执法部门管,那请问对于部分乱停影响他人出行的车辆,在必要的时候能不能采取罚款、拖车?如果110的权限仅限于电话通知车主,那是不是对乱停车的放纵?执法本身就应该包括告知、劝导、引导以及一些强制手段!!!乱停车的人,本身就是写素质低劣的人,对这些人宽容,难道不是对法治的讽刺?希望相关部门能有个明确的说法,或者有没有什么相关的管理规定!更不要把责任推到物业身上,物业不是执法者,只是一个管理者,而被管理者是有权拒绝管理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强制措施,但物业并不具备任何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第六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共用车库、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交纳汽车停放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汽车停放费。汽车停放费的具体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汽车停放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报告。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小区内停车位管理由业主委员会授权给物业主管,如果小区物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请提供小区名称及证据直接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物业管理科(办、中心)投诉,也可以向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住建部门投诉。
过年碰到过一次,自己小区车位占了不留电话。打110联系,110下发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下发到各派出所。说联系了没人接电话。等一小时后,派出所出警,最后警察个人电话联系就打通。现在的乱停车看到110固定电话都不接。这其实也是关键问题。社区物业门卫的管理也是头疼。进来车辆不管。只管收费用。车停小区警察管不了,物业也无联系方式。
所有业主是管理者!你们可以监督物业要求他管理!楼主才是小区管理者
停车习惯可以看出……
物业管理,不过物业打多数不管理,就知道收费
这个回答也是对法治的讽刺!

2018-2-26 0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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