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4年购买该小区商品房一套,同时购买小区配套的地下停车位一个,该小区交付业主时间为16年6月底,直至今日小区所有车辆均可自行免费出入。但是据物业通知本月将办理车辆相关出入手续,无固定车位或租赁车位的需缴纳停车费用。因此本人需要前去物业公司办理相关车位手续。办理时得知虽车位已经买入,那还需支付每个月40元的管理费用。对此本人也能理解,毕竟物业公司描述需要对车位进行管理。但让人气愤的是该车位管理费用需要从2016年4月份开始算(2016年6月交房),还没入住就需要支付车位管理费用。而车位租赁的业主只需要从本月放道闸的那天开始支付车位租赁费用,且无需支付管理费用,为此提出以下疑问:
1.未入住,为何需要支付车位管理费?
2.无论是地面的租赁车位,还是地下的买卖车位,物业都有责任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为何买断车位的业主还需要支付车位管理费用?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社区沟通协调,物业公司表示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汽车停放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同时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库)销售合同》第五条,该车位的风险及费用等责任自该车位交付(或视作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物业公司表示车位管理费由车位交付之日起需由业主进行缴纳,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东沙湖社工委
2017-9-8 16: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