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去确认了“ 加城花园6幢1109室住户养有两条犬,其中一条为烈性犬(比特犬)”,既然确认了为何不处理?送还主人?你们确认主人是苏州的吗?应付草草了事。主人还是苏州的。那是不是可以认为你们根本不管?执法不作为!!!!!垃圾。应付!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加城花园6幢1109室前租户周某确实在家中饲养过烈性犬(比特犬)。经社区民警上门劝说后就把狗处理掉了(据她说是拿回上海养了),她本人也在今年9月退房回了上海。接到投诉后,社区民警再次上门核实,现租住人是崔某,其称从来没有饲养过犬只,也没有发现其饲养犬只的迹象。
2017-12-6 10: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