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阳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鹿花苑管理处。2018.5.13下午六时起电动车放置在车库门口充电,没过多久发现充电器被物业没收且拒不归还。苏州阳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鹿花苑管理处人员讲他们有权利没收充电器,请问是否有权利?关于楼道张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也并未标注不能停放在车库门口充电,只标注了室内和楼道。
现在要求阳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鹿花苑管理处归还电动车充电器。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小区物业保安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业主在车库门口私拉电线充电的情况会及时劝说,要求业主自行清理。若再次发现私拉电线充电的情况直接没收其充电器。为了广大居民及自身的安全,请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浒墅关经开区】
现在严打请配合,态度好点。
平时,习以为常的充电习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私拉电线在车库前充电,与从二、三楼拉一根电线充电的性质是一样的。可能给过路人员带来不安全触电事故,有些电动车来路不正规,充电会漏电引起火灾。所以,要么家里室内充电,要么集体充电桩充电。长江花园楼道充电引起火灾,烧伤烧死好几个人,血的教训。有些习惯还是要改一改,物业不会给哪一户业主过不去,也是为了小区安全。
总不能这么厉害吧说他们有权利没收我的充电器且不归还
回复在哪里?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人家要你充电器干嘛,又不能变浅,你用脚趾想吧肯定是有危险,不应许私接私充了!!!
关注,期待问题解决。。。。。。
他有权利没收拒不归还吗?谁给他的权力?我的问题是这个。
小区物业没联系我直接私自没收充电器拒不归还,谁物业的权力?
行,不没收你的充电器,直接砸了拉倒。自己不顾别人生命财产安全,还跑这里来叫有没有权力没收,你有权力危害别人生命吗?!
2018-5-14 2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