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交警大队:你们好!
我9月12日晚上19:30在园区苏雅路江苏银行对面马路上的“出租车停车位”上被贴了一张违法告知单,我认为不合理,提出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1.告知单上指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但我查了一下法规和条例,没有“出租车停车位”这么一说,应该说这个停车位的性质是临时停车用的,所以我认为没有违反。
2.我是临时停车到江苏银行自动柜员机查个账,从停好车(19:30)到再起动(19:35),前后就5分钟(单程约50米),与上个厕所没有区别,有行车记录可证明,我认为这次停车属在规定停车位的临时停车。
3.告知单上有中队长张**盖章,但我认为并不是他本人贴的单。同时我前后来回只有5分钟,贴单者是目击我动向的,根据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他可以口头警告,令我立即驶离,而不是偷偷贴单。
所以,就告知单的告知内容上看,我认为这个违章单不合法。请求复议!!!
请问:1.行政复议的程序?2.园区处理复议事项的地址?3.处理复议的科室?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雅路属于严管区域,在进入路口时设置有禁止停车的标志标牌,请通过时注意观察。出租车专用车位仅供出租车停放,其他社会车辆禁止停放,如对此次处罚有异议,请向园区分局进行行政复议,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17-9-13 11: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