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情况如下:
1、本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在苏州姑苏区,是婚前所购,房贷也是我主贷。婚后没有加女方名字
2、现在房子已经卖掉,贷款也已经结清。
3、女方名下没有房子,也没有购房记录。
打算以女方作为主贷人,在吴江买房,请问这种情况首付可以三成吗?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具体经办商业银行。谢谢您的关注!
可以,二做一
不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名下有结清贷款,所以只能五成,上面说的二做一,现在查的紧,风险大自己承担
2018-5-15 10: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