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阶段.朋友摩托车被不明身份的假交警(真交警会敬礼的)扣押.既然扣了.为什么留下一张不明不白.承办人签名处.只有模糊的.根本看不清的印章.(有图有真相)是故意.还是在弄虚作假?难道签名可以拿模糊的印章代替吗?看似一个简单的问题.实际是践踏了当事人的人格及知情权.如今法制社会.还如此戏弄当事人!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如得不到满意答复.只能为朋友契而不舍地发帖……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2018年7月4日上午,交警部门在吴中大道东太湖路口开展纠违工作,期间市民驾驶一辆已经报废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吴中大道东山大道路口被查,经查市民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交警依法告知市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需要将车辆暂扣,后交警开具扣押物品清单(扣押物品清单为一式两份,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给予市民)并将联系单给于市民,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联系单上的电话号码或直接至辖区交警部门咨询处理。感谢网友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违规还想搬错头
法制社会.人人应有知情权.孰不可忍.别人把你卖了.你还在帮出卖你的人数
既然是不会敬礼的“假警察”用这张“搞不清真假的”扣物单扣留了你的真摩托,楼主你倒是去打110报警啊!到这里来发什么投诉贴?你发了投诉帖,那个“假警察”就会去公安局投案自首?别做梦了,你那辆二轮肯定是再也回不来,只能强制报废了!
就你这认知,还配叫“居士”?亵渎净土,你可知错?
两轮摩托车不能对gdp做贡献了,所以要扣啊,你们的回复认识到这一点嘛。
法制社会?扣车是合法的,过程合法吗—扣车人和承办人(盖章)是同一个人吗?
如何理解“报废逾期未年检”?
用违法的手法制止违法的交通行为——还能叫法制社会?
未年检的车子都开,貌似已过报废年限,还好意思来这里投诉。
不管能开不能开?报废不报废?总要个合法的处理流程!否则何叫“法制社会”
交警哪条违法了你说下?
以模湖的.辨别不清的.图章代替签名.在任何埸合都是不合法的!
意思是让你去派出所自首。
有这么严重吗!
2018-7-28 2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