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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民居不足10米,这家企业环评如何通过的?

2024-11-14 23:38: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吴江区桃源镇青云社区瑾下浜,村里一家名为“吴江丝适卫生用品厂”的企业征用农田开厂。在没有开厂之前,这里曾经是一片桑田。
而令人不解的是,这家企业在开厂之初都没有通过环评,据环保部门的答复是:企业直到2011年才进行备案。
该厂距离民居不足10米,请问吴江环保部门,这样的企业是如何通过环评的?
再者,企业在去年进行了改扩建,按照相关规定,改扩建是需要重新申请环评的。但在没有新的环评之下,企业仍然在扩大规模生产,对周边居民造成了极大影响。具体表现在:
1.噪音,经过连续监测,白天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噪音在70分贝左右。并且企业经常在22::00以后还在开工,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睡眠。我家属向吴江12345反映,但吴江环保部门却答复“噪音在合理范围”内。我不清楚,吴江环保部门认定的这个合理,是由什么依据来的?如果吴江环保部门一意要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无视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那我们是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长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过直播的方式面向大众,同时提请江苏环境监察小组获悉。眼下中央一再三令五申要可持续发展,但这样的企业却一再收到地方保护,这里面究竟有没有利益关联?地方环保部门究竟有没有为更广大的百姓在谋福利,还是在为极少数个人在谋福利?这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如果这样的地方保护一再继续,我们会向更上一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不正之风得到纠偏。
2.其他环境污染。瑾下浜的河道治理,已经连续多年了,政府每年投入也都不小,但收效并不大。之前苏州新闻也曝光了吴江区治理河道不利,我想吴江区环保部门对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客观来讲,河道治理屡治不好,有当地居民生活习惯的问题,但也和污染排放有关。现实状况是,在这家企业开设之前,瑾下浜的河道一直都很清澈,从未需要治理。但就在企业开设后不久,河道开始发臭,每年治理都不见好。企业的排放是否达标?按理这也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如果环保部门不作为,我们也是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的。
3.对于这种侵害环境的行为,我们是不会停止举报的。希望吴江环保部门引起重视。必要的时候我们会收集证据,并且面向大众公布我们的数据。我们也会评估企业对个体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必要时,我们也将向上一级部门以及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您所反映的企业名为:吴江丝适卫生用品厂,位于桃源镇瑾下浜村,于2004年开始从事喷水织造项目生产,共有喷水织机60台。1、该公司喷水织造项目于2016年由桃源镇政府办理了项目清理备案登记;2、网友您所反映的噪声主要来自该公司厂区南侧车间的风机噪声,该公司虽然于6月上旬对南侧过道及围墙进行了搭棚降噪,但密闭不够完善,环保局执法人员于6月14日对该公司厂界进行了昼夜噪声监测时,经检测,夜间噪声超标,环保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企业也承诺将对围墙处的空隙进一步做好密闭降噪措施。3、该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60台喷水织机的废水产生量,工艺主要为气浮,我局已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进行了2次白天、及1次夜间抽查,现场未发现有明显违法排污行为。环保局已告知桃源镇政府对该公司周边整体环境一并做好监管工作。下一步,环保局将加强夜间及节假日的抽查频次,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确保企业规范生产。谢谢您的关注!
什么时候回复呢?
吴江环保部门:收到你方的回复,仍有几点疑问,也请再次答疑。 1.企业成立于2004年,2016年通过备案,之前的12年,企业都是在没有环评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的。这家企业在当地瑾下浜村,规模和占地面积都不小。那么环保部门是怎么做到在过去12年时间,把这么一家“裸奔”的企业当成隐形的。企业所说的上面有人,是导致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么?也请环保部门的有关领导出来走两步,为这个12年的不作为做一个合理的解释。 2.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第61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也就是说,像吴江丝适卫生用品厂在2016年取得备案前,就属于未依法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的,按照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应当对该企业进行查处,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请问吴江环保部门,当时有没有依法查处?如有,请提供当时查处的依据。如没有,请提供没有依法查处的合法合规理由? 3.环保部门提到的该企业已经在2016年通过备案,但当时苏州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存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物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且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环境信访矛盾突出、卫生防护距离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按期完成治理并经验收合格的,按照“登记一批”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纳入日常环境管理;逾期未完成的,一律上报市政府责令关闭。”请问吴江环保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没有得到落实及整改的情况下,该企业通过备案的理由是什么? 4.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以此类推:不合法的情况下长期经营,一旦有政策松动,就在不达标的情况下获得许可。那么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何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何在? 5.像这样一家明显不合环保规定的企业长期存在,是和“宁要青山绿水,不要金山银山”背道而驰的。作为一个地方部门,长期以来不作为,漠视不合理的存在。底气或者动机是什么?

2018-6-12 1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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