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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苑的消防设施问题

2024-11-14 3:46:4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发表于 2015-6-18 19:59:08 |只看该作者
“jimmy74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因6月2日业主代表出席率、废票等综合原因,会议收回有效票未达半数,会议未产生有效结果,不是对候选人的否定。9名候选人产生的程序符合规定,且在小区公示期间无异义。经核实9名候选人也未有违反候选人资格的情况发生,所以该9名候选人资格继续有效。 红枫苑原有业主代表47名(含1名建设单位代表),经重新进行资格确认,通过查证是否产权人,征求本人意见是否愿意继续担任业主代表、征求所在楼道业主意见是否同意担任业主代表的方式,确认26名代表(含1名建设单位代表)继续有效。启动增补业主代表程序后,报名14名,经规范合法程序,最终增补代表12名,目前代表数为38名。按《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讨论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召开。6月11日的会议采用的是集体讨论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现有的38名代表,有3名代表明确请假,采用了事先实名征求意见的方式(选票与现场投票一起开箱计票)。有7名业主代表临时有事未参会也未提交书面征求意见表,到现场的是28名业主代表。按规定,业主代表需得到原代表数47名的过半数即24票才能当选业委会成员。经主持人反复多次重申选举办法,说明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建议业主代表选足票、选好票,会议现场仍有5名业主代表填写了废票,个中原因请您自行考虑。由于业委会委员增补工作2次均未成功,属地向业主代表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由业主代表表决决定,是否需要由兴隆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授权居委会选聘物业公司,也未得业主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征求意见表上均有业主代表签名),在兴隆社区未获相应授权,小区只能自治管理。
对于消防设施问题,辖区派出所已将此情况向小区所属的管理区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管理区已明确表示,将安排下属的社区尽快对该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待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后再做下一步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回复已经过去2年有多(红色字体部分),但是小区的消防设施还是没有改变,请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jimmy74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红枫苑小区在房管处、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在2015年11月1日成立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立即选聘物业企业(皇海物业)。属地政府在2016年8月13日、2017年4月22日、7月19日由属地政府牵头,房管处、消防大队、派出所、社区、业委会、物业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针对红枫苑消防整改等问题进行商议,并要求业委会能够按照程序尽早实施整改。业委会提出需原有物业企业移交后再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落实。目前属地已将该情况汇报上级部门。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17 1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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