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川街道宝山路8号的新城房产,目前的物业费是3.49元每平方每月,据说是物价部门审批同意的。问题是,业主的获得感不值这个价,所以请问物价部门,这个费用是怎么定出来的?如果不值这个价,怎么来界定?另外,整个文化片区的新房子好像都是这个价,常熟第一高了要,怎么定的呢?求解,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千里孤雁”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房管处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有开发商代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及与其约定收费标准。经调查,常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虞悦豪庭”项目,于2015.10——2015.12经过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江苏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取得物业管理资格,并明确了物业收费标准,具体为:高层住宅(18层)公共服务费2.95元/平方米/月,代收代交费0.5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2层)公共服务费2.79元/平方米/月,代收代交费0.40元/平方米/月。同时于2017年12月4日通过发改委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备案。物业企业与业主已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的具体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收取方式等。感谢您的关注。
“千里孤雁”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房管处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有开发商代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及与其约定收费标准。经调查,常熟中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虞悦豪庭”项目,于2015.10——2015.12经过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江苏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取得物业管理资格,并明确了物业收费标准,具体为:高层住宅(18层)公共服务费2.95元/平方米/月,代收代交费0.5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2层)公共服务费2.79元/平方米/月,代收代交费0.40元/平方米/月。同时于2017年12月4日通过发改委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备案。物业企业与业主已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的具体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收取方式等。
感谢您的关注。
公开招标有猫腻的......
2017-12-12 16: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