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帮我死去的大伯(徐**:光福福利2村金涧村塘里)办理死亡公墓落葬宁邦公墓事宜,因为靠近宁邦公墓所以我们希望死者能落葬宁邦公墓,方便死者祭奠,光福福利村已经开了落葬转移协议书,并已盖章,跑到宁邦公墓想落葬,结果要求我们去镇政府盖章,我们又跑到光福镇政府盖章,盖完章跑到宁邦公墓,结果公墓工作人员徐**带着工作人员16点06分已经关门下班走人了,这样跑来跑去大伯明天无法入葬,这种民镇部门不作为,为难老百姓,希望木渎镇政府和民镇部门能彻查此事,死者为大,从古到今的道理,希望有关部门能为老百姓办实事!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按照规定光福福利2村金涧村塘里村民死亡后统一规划应安葬在光福鲤山公墓,按照投诉人要求入葬宁邦公墓,不符合光福镇政府与吴中区林场签订的协议规定(有政策优惠)。此后经光福镇政府与林场党委经过协商,考虑当地村民火化后热葬风俗,已经在次日在公墓安排墓穴让死者顺利安葬。今后类似事件将督促当地福利村委会及光福镇民政办按照规定处理,避免再次发生。
吴中区林场
2017-8-9 09: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