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价规〔2015〕2号”《吴江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七级物业最高标准为1.5元/月.平方米。但是目前中房颐园长城物业的收费标准为1.9元/月.平方米。请物价部门解释一下,此收费是否违规。
目前长城物业服务一直为中房业主诟病,还请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长城物业敬职敬责的为业主服务。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吴江区物价局确认,中房颐园小区为全精装小区,参照2014年《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备案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9元。按规定,开发企业应在销售过程中与物业买受人在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且不得超过备案价格。物业公司应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应尽义务的,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监督履行,或者向区住建局、太湖新城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有疑问,可致电63982012详细咨询。谢谢您的关注!
2017-9-6 12: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