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2月31号交房,合同上写明房产证180天内,过期付违约责任,现在日期过了180天了,开发商既然又玩游戏了,现在拿房产证必须签字不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要不然不给房产证,我们无奈下签字了,这种无良开发商,政府应出来让他们负责任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业主可自愿选择是否签署《房屋权属证书移交单》。
此复。
吴中区住建局
2017-7-23 10: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