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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滨江社区无力促成天成佳园业委...

2024-11-2 21:15:0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由于先前看到“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对于昆山花园成立业委会之事百般阻挠”的发帖,结合天成佳园业委会的成立过程毫无章法、遥遥无期的现状,我们也会心生怀疑,质疑柏庐管理办事处是否想要发展物业方面的业务,或有强烈的控制欲,而希望所有大型小区的业委会成立都“被夭折”最终走向被其“代管”之路?但是一切没有定论之前,我们不加偏见,还是客观使用了“无力”这个中性词来反映问题。 天成佳园自新建至今已十余年,尚有一栋楼待建未竣工(建造流程之长实属罕见)。期间业主多次要求成立业委会,都被以各种理由拒绝,甚至没有任何临时组织监管物业服务,导致之前种种矛盾与投诉。好不容易在新一届政府领导下,开始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小区也有机会在2017年9月正式组织成立业委会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该工作由社区牵头,物业配合,业主踊跃自荐为主,实际进行过程中踊跃的业主也确实很多,而反而社区及物业却时时、处处不给力。
1、物业自不用说,不仅拒绝提供业主清册给筹备组联络,也拒绝代为通知到各业主来参与业委会成立的工作中,于是知情业主自发轮岗顶风冒雨在小区两个出入口作宣传登记;物业拒绝提供经费供筹备组印刷及制作横幅等宣传材料,于是筹备组又自掏腰包解决;其余消极怠工的细节无力一一举证。所有困难,在业主反映到筹备组由其递交组长,即社区主任周建青后,亦无法得到最终解决。此威信不足之“无力”
2、作为筹备组组长的社区主任,对政府文件规定业委会成立基本流程生疏,没有定期的会议,没有区间工作安排及任务分配,没有会议纪要……导致筹备工作多做了许多无用功。且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指导文件中规定,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每一流程都有具体操作期限,应对方案,总时长不超过90天。而自去年9月底始,该组长领导下的工作至今还停留在代表资格公示期间,未有下一步安排,即便有,也远远超过规定时限(至于其中大多数代表的来历更是说不清道不明)。反而是一些与业主们意愿相违背的事业却在社区主导下如火如荼开展中。此态度不积极之“无力”
3、组长甚至在被问及:自荐业主代表时所要求的“无拖欠物业费”指的是截至何时算未拖欠?这一非常明确的问题,还前后答复不一,先说截至2016年即可,到工作即将收尾时又改口说截至2017年。导致原本满足条件的业主最后审查时因为信息错误而补交期限人又不在本地,错失代表资格。也让筹备组对业主的解释工作显得极其被动与不专业,有失民心。此经验不足之“无力”
故我们要求:在秉持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由更懂得成立流程、更愿意为人民服务、更公正廉洁的领导来组织并推进天成佳园业委会的成立工作!
希望昆山花园的事件只是个案,希望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还有更多的人才可用,也希望物业管理小组能用“对天成佳园的实际行动”更好的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群众还能相信政府。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1、跳广场舞问题,因昆太路改造工程开工,原来在昆太路公园附近跳舞的阿姨(她们均是天城佳园的业主),暂无跳舞之处,经过跳舞阿姨的再三要求,社区已多次与该小区中基物业负责人进行协商,其同意暂时借用物业办公大楼四楼空置室给天城佳园小区的跳舞阿姨进行锻炼。2、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天城佳园第四期工程已于2015年底全部竣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昆委[2011]51号),社区用房按照每户0.4-0.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服务、活动用房的规定。不存在市民所谓的侵占民用资源。3、社区办公场所所需水电等公共支出问题,都是单独配备计量,独立核算,不存在侵占业主缴纳之公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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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为什么需要避重就轻?叫社区来回答他们主任是否有能力之事,到底是回复之人无语文修养,还是难以启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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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 0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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