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由北往南过红灯时与由西向东直行汽车,发生碰撞,当时我经过斑马线是黄灯,可能到了马路中间变红了,然后我继续直行了,被汽车撞到。我电动车和对方汽车都有损伤,今天处理事情辅警说我主要责任70%,汽车30%,我要赔偿汽车车损维修费用的70%,我想问下合理么?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由于你所反映的事故涉及路口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情况,且该情况直接关系到事故认定,因此建议你向具体承办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但一般来说,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造成事故,该行为是起重要作用的。
你是不是外卖小哥?
黄灯等同于红灯啊{:3_60:}
就这点细节能说明啥?事故处理通知书呢
还有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例电动车比机动车责任大的事故,天亮了?
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交通事故中就不该有“照顾弱势群体”一说。这样的法律裁定案例已经出现了,相信会越来越多,最终我们的交法也会“与国际接轨”。
关键要看是不是“无缝接轨”
现行的交强险是机动车无责赔付2000元,超过的按照责任划分。。。
2018-2-2 17: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