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7日下午,我去新塘工业园看望孩子,被老婆及其爸妈三人殴打,作为男人我未还手,两条胳膊上有明显的伤迹,我报警了,警察过来作了记录。这件事更加坚决了我离婚的决心。两人约好,在女方住的地方,汇萃家园,2017年9月18日见面,并协商离婚事宜,我带着解决问题的诚意过去,结果被女方及其家人,锁在屋里,并伴随着恐吓威协,不把身上的所有钱(共计14万)交出来,别想走,且不许我报警,中间还试图抢夺我的手机,在僵持了两个小时后,万般无耐,我只能缴钱走人,支付宝转帐8万成功,我趁她们去工商银行转钱之机,逃走了,立马报警。结果警察只是轻描淡写的记录一下,说这是家事。我是个受害人,我被多人非法拘禁达两个小时,交了钱才得以脱身,而且在前一天,我还遭受了他们的身体伤害,我的钱被强迫转走,我就想问一问,苏州的法律在哪里,执法者在哪里?中国法律的尊严在哪里?这就是赤裸裸的犯罪啊,难道夫妻一方就可以伙同其他人,随易拘禁另一方吗?这难道不违法吗?强迫走我的钱,这难道不是抢劫吗?被人殴打,我的人身安全没有被侵犯吗?我只想问问,我遭受了这些侵害,苏州的执法者,你们在哪里?中国的法律尊严在哪里?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调查了解,诉求人于9月17日、9月18日报警,城北所民警及时出警,因报警人与其妻子属于合法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问题,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报警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请报警人及时联系城北派出所。
2017-9-18 16: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