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户口,园区原来有社保,后工作单位变动至昆山,园区社保冻结处理,昆山社保一直缴存,如果园区通过自主就业将社保激活,请问两处同时缴纳社保,会不会产生个人年薪12万以上需补充缴税的问题?请社保局和税务局回复,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灵活就业参保对象: 1、园区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是指具有园区户籍、未达到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园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参照执行。 2、园区以外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 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园区开设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员),可参照参保。所需材料: 1、《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无法办理托管请至”中心”柜台填写《情况说明》)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情况表》(表l1)一份 4、《代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园区社会保险委托书》(表l6)二份 5、如原已在园区参保,需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参加灵活就业关系转移单》(表l7)二份 园区和昆山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待办理转移手续时,由转入地社保中心负责清退重复缴纳部分,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税务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税务部门。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6-30 17: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