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三免政策人员包括14-15年度的吗?如果没有我建议应该要把14-15年度的加进去,不能因为国家办事效率慢而把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权利剥夺了,15年得的奖到17年才发,对有的单位需要荣誉的同志派不到用场了。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关心关注无偿献血工作。
根据《苏州市献血条例》规定,“在本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志愿者,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2015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对2012-201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得者进行了表彰。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目前,2014-2015年度的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还尚未进行表彰。一旦该表彰决定发布,我站将按照《苏州市献血条例》规定,为受表彰者落实“三免”待遇。
2016-12-5 20: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