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常福街道勤丰村福山塘路丁国良违章建筑还未拆除,上次回复说督促本人整改,村里严办此事,请问违法建设是整改而不是拆除吗?况且是本人整改!而要求村里严办此事,更是文不对题,请问村里是执法的主体吗?那综合执法局岂不是成了摆设?政府一贯倡导对违法建设零容忍,但从几个月来该违章依然存在的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做的还远远不够?!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兰色的伯爵”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实,已于五月十六日对其发送拆除通知,已要求自行整改,若逾期未改,则片区队员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不是说全市一视同仁的吗,是不是又是只捏软柿子,做做样子。
该拆的就得拆,都啥个关头了,当官的还想拖延日子袒护。
“兰色的伯爵”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已于五月十六日对其发送拆除通知,已要求自行整改,若逾期未改,则片区队员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2018-5-15 08: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