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里镇芙蓉村高**家,当初村里同意其翻建平房,2017年12月20日要求我签下面图一,2018年1月19日要求签图二,本人没有签字,3月16日索性四邻协议都不签了,私自出线放样(图三),当初本人不签字是因为村里只同意他造平房,而他却想造楼房,况且该宅基地审批存在问题,其一该宅基地没有土地使用权,其二该宅基地与其兄弟私自调换(可以到芙蓉村东一组调查),其三该宅基地平房八年前就拆除。所以该宅基地应当是集体所有,请有关职能部门调查。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出水芙蓉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八年前该户私自将其平房进行拆除时保留两间房屋,现为解决其居住问题,村委会同意其对平房进行修缮,要求其檐高不超过4米。多前年,其兄弟在建造房屋时与其调换该宅基地,当时小组村民都未提出任何异议。村委对其私自出线放样已叫停,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感谢您的关注。
可以证明本人南面的宅基地不是高**家,希望镇府公证处理该石基地
什么时候回复
“出水芙蓉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八年前该户私自将其平房进行拆除时保留两间房屋,现为解决其居住问题,村委会同意其对平房进行修缮,要求其檐高不超过4米。多前年,其兄弟在建造房屋时与其调换该宅基地,当时小组村民都未提出任何异议。村委对其私自出线放样已叫停,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感谢您的关注。
其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蒙上欺下,拿假协议叫本人签,知法犯法,私自出线放样。是不是干部可以为所欲为,况且该宅基地司法鉴定都不是他的。中央都新增监察机关,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为老百姓办事,真正为人民服务。
2018-3-16 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