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乱收费违法收费问题
停车时间:2017/08/2723:35以后1:00之前
停车地点:宫巷中国银行门口露天收费停车位
收费金额:预收10元整
收费时段:8:00-22:00
事件经过:
当天晚上(17年七夕前1小时)11点半下班回家停车,来了一个貌似收费员(不止一次出现过)左右停车的收过费然后走到我窗前要我付费我按理拒付,并说明非收费时段为正当拒付理由这时“收费员”称:每天都有人来酒吧停车在这里如果不收费,半夜喝醉了第二天停一天的话无法找到车主收费,会造成管理困难为由坚持要我缴纳停车费,我任然拒绝缴纳,并驾驶到停车收费牌处明确显示非收费时段。我要求“收费员”出示政府的七夕临时收费批文,他未能出示,遂报警。
警察回电确认时询问:“是否是一个光头?”(可见此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已是惯犯)回答是,让我等并挂电话
十分钟左右到场,警车车牌为苏e003a警,警官当场只是口头询问并未教育罚款或带回警局立案侦查。让我正常停车并离开
我停车后要求“收费员”依法退回非法所得(之前收取别人的停车费)我并且可以提供其非法收费的车载监控视屏证据
被公安民警当场拒绝,并要求我离开。相安无事就此作罢。并且收受贿赂与其一起抽烟照片为证!
按照经济诈骗处理理应处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定额罚款,严重者应并处治安拘留。
这明显是包庇违法,金额巨大(长时间收取)的话是包庇犯罪的行为。
事件二:多收费问题
停车时间:2017/08/2623:35左右
取车时间:2017/08/2710:59前 10:30后
收费金额:30元整
发票给否:已给发票
计价凭单:假口说要留存 未给凭条
多收金额:2元
应收金额:1小时内8元,超过1小时部分共计2小时收费20元,共计28元。
物价局已经很重视这个事情并给出合理回复和处理办法
以下附当天收费发票联:
并附上应该提供的收费凭条样本: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物价局收费告示牌所注明,该路段的收费时段为8点至22点,其余时间段均免费停放。关于您所反映的第一点问题,公安部门将予以答复。关于您所反映的第二点情况,观前物业公司经核查,发票金额30元与实收金额28元不符是因为收费员当时操作不规范所致,物业公司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当天报警的报警类型为消费纠纷,处警人员到场后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报警人称对方指挥其将车停好,并向其收取10元停车费。而另一方坚持称只是要求其将车停好,以免第二天影响正常的停车收费工作。经现场核实,该路段收费时间为8:00-22:00,出警人鉴于双方涉及金额不大(10元),且并未交付,遂让车主停车后先走,并对另一方批评教育后,让其离开。经平台核实,观前派出所在该路段未接报类似警情。如报警人再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联系派出所,电话:67575831,观前派出所将依法处理。
2017-8-31 08: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