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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共能耗费

2024-10-23 18:13:4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新区滨湖未来华庭(中航樾公馆),我是去年五月收房,第一次预交公共能耗费500,今年第二年物业又要我们交500.说这个钱不是他们收的,他们只是代收,是给供电局的。请问,这个钱是500直接存进了供电局的账户吗?还是用了多少,供电局再问物业收多少钱呢?第二年再收500的公共能耗费是否合理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规定,凡以单位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的物业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的公共能耗等费用应当单独列帐,按实合理分摊,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首次以后的预收费数额不得超过首次实际分摊的总额。预收费用与实际分摊费用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多余部分也可以作为下次的预付费。物业服务企业每两个月向业主公示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及分摊情况,每半年结算一次。如你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电话我局咨询,电话68259233。【高新区住建局】

2018-5-22 2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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