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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长运定制客运公司的朱**

2024-10-22 20:27:4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7年6月份被长运定制客运公司的朱**驾驶车牌号为苏e3z972的客运中巴车(昆山至苏州的客运班车)追尾,一直拖着不配合处理,6月1日的事故一直拖到7月14日交警队跑到第6趟才拿到责任认定书,朱**全责,最后还是他们同事来代为处理签字的,不到2000元的费用一直拖着不付,最后连昆山法院的传票也拒收,现在法院要原告提供其它联系方式,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求助各位网友该怎么办?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安局答复如下:经查,2017年6月1日9时40分许,朱某华驾驶苏e3z972大型普通客车沿昆山汽车客运站通道行驶至黄山路左转弯时,车辆右前部与沿黄山路由北向南直行的由张某驾驶的苏e213ng小型轿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苏e213ng小型轿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双方至我局综保区交警中队处理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中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朱某华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时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过错行为,违法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负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张某车辆定损为1500元,现责任方朱某华已付款1000给张某,后续500元将在张某提供相关资料给朱某华后,朱某华再将500元给张某。后朱某华自行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张某向朱某华提出索赔2000元,若不赔付2000元将不提供有关资料给朱某华,导致朱某华无法继续向保险公司索赔。因双方在经济赔付上不能达成一致,造成该起交通事故至今未能处理结束。我局综保区交警中队已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建议市民携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去长运找这个人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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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院把车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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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不厚道啊

2018-4-9 13: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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