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姑苏区解放东路的友新新村25幢,南侧一楼是汽车库,现在开了一家保健品店。边上一家车库出租住人,门口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而且还有两条狗。相关社区已经张贴公告,要求居民自行整改,但是并无效果。怎么办?就放任车库改变用途,火灾隐患存在?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该小区有独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有关上述反映的情况,街道相关部门已告知物业,协调物业结合“331”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监管,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昆山晨曦北园42幢二单元车库也是,车库非居住场所,私自更改为群租房住人,私拉电线,电瓶车充电,使用煤气罐炒菜做饭,明火烟熏火燎,车库内铁栅栏里面住着精神病人,吃喝拉撒,都在车库,乌烟瘴气,臭气难闻,精神病人用力摇晃铁栅栏,怒目视人,家属还经常将病人在楼道里面放出。过往行人,以及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楼上604室,群租房严重,加装的铁栅栏,堵塞消防通道,纸箱易燃品就在灯泡上,夏天就要着火了。
建议楼主直接去街道反映,网上处理慢。
2018-6-19 16: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