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一家电梯配件生产企业,公司规定出现安全事故,公司除了主要责任人处罚外,非相关人员【含办公室普通文员】每人罚款100元,请问是否已经违反劳动法,朋友暂时还想再那家公司上班,如何处理这件事!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应履行相关民主程序,未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处罚的依据。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有权向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地址:松陵镇开平路300号,电话:63483410。谢谢您的关注!
最无法理解的是3月1日发的公告,居然罚1月份的安全事故就全厂扣1月份工资了【1月份的工资3月才发】。
2018-3-14 14: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