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友“虞国市民”发帖问--------虞山附近周边的很多农家乐是另外搭出来的大棚,这种现象市委市政府是否将其认为是违建?后续将如何处理?
2.答复如下:
“虞国市民”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虞山街道建设管理科核实,您反映的农家乐,是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为了发展特色旅游资源进行的试点,通过审核备案手续与搭建面积定位来对其进行管理、规范。目前将会按照行业管理标准由职能部门继续做好管理工作。
感谢您的关注。
3.上述答复回避了网民所提问题的核心,即是否违建?故必须再发问:
【1】.通过审核备案手续就是合法的吗?就允许存在吗?就不是违建吗?如果认为是合法的,请出示法律文件。
【2】答复中”通过审核”,请明确告知是谁审核的?以方便进一步追究。
【3】答复中有”搭建面积“的词语,那么这个搭建经过市土管部门与市住建部门批准吗?
【4】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建,那就必须整治!
上述问题含糊不得,答非所问也不行。民众们期待认真负责的答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清风扬帆进”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农家乐,是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为了发展特色旅游和富民利民进行的试点,通过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审核备案手续,农家乐环评的申报、相关证照的申领来对其进行管理、规范。按照行业管理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做好农家乐环评网上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工作。对农家乐局部环境卫生问题,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度假区将继续加强虞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以“旅游美景、休闲胜地、美丽家园”为定位,给广大市民和游客、村民创造一个和谐共享的休闲旅游和生活空间。感谢您的关注。
虞山街道的答复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彻底排查,彻底整治”不符,有护犊子之嫌,有对抗之嫌。
特区吗,别闹了,没用的。。。
这就是标准不一样,公平公正公开何在
这种人家靠山吃山,谁叫你家祖上没在那有房子呢?
拆违建必须动真格,必须一视同仁。
1.通过审核备案手续就是合法的吗?就允许存在吗?就不是违建吗?如果认为是合法的,请出示法律文件。
2.答复中”通过审核”,请明确告知是谁审核的?以方便进一步追究。
3.答复中有”搭建面积“的词语,那么这个搭建经过市土管部门与市住建部门批准吗?
4.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建,那就必须整治!
在整治面前没有特殊的可以不拆的违建!
违建还是小事,破坏环境污染环境事大!
如果不是违建,只要出示市土管局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就是违建,在今天情况下必须拆除。法无许可不能为!
6天了,为啥一直不答复?
违建就是违建,不是违建就是不违建,但必须要有批准文件。
法无许可不能为!
“清风扬帆进”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农家乐,是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为了发展特色旅游和富民利民进行的试点,通过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审核备案手续,农家乐环评的申报、相关证照的申领来对其进行管理、规范。按照行业管理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做好农家乐环评网上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工作。对农家乐局部环境卫生问题,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度假区将继续加强虞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以“旅游美景、休闲胜地、美丽家园”为定位,给广大市民和游客、村民创造一个和谐共享的休闲旅游和生活空间。
感谢您的关注。
根据答复:肯定是违建,而且无环评,并且无食品营业证,污染虞山生态严重。
“清风扬帆进”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农家乐,是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为了发展特色旅游和富民利民进行的试点,通过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审核备案手续,农家乐环评的申报、相关证照的申领来对其进行管理、规范。按照行业管理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做好农家乐环评网上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工作。对农家乐局部环境卫生问题,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度假区将继续加强虞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以“旅游美景、休闲胜地、美丽家园”为定位,给广大市民和游客、村民创造一个和谐共享的休闲旅游和生活空间。
感谢您的关注。
答复中没有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允许建房的许可证,所以是违建!
全是屋边上的空地,理应通过集体好好改造,为美丽乡村做贡献。
合规但不合法,属于违建!
既然是违建,那就要治理整顿,一碗水要端平。
虞山上下到处违建后开饭店,数量失控,污染愈来愈严重,政府不管,店主只管赚钱,没有治理污物污水的设施,任由污水污物进入山涧小溪,日积月累,惨不忍睹!
2018-6-13 20: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