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于4月1日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
我想咨询下目前苏州市政府关于闲置厂房改造成出租住宅的政策, 是否已经开放许可? 同时对资质是否有一定的门槛? 如果有详细的信息或者规定能够提供最好,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目前我委尚未有关于厂房改造住宅的相关具体政策。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8-17 1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