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上在石湖华城南门华润万家买一了箱光明莫斯利安牛奶,回家后我们夫妻和两个孩子都喝了一盒,当天夜里首先是我睡到半夜起来狂吐不止,过了一会3岁的儿子也突然吐了起来,一直吐到早晨,喝水都吐。老婆带着儿子去儿童医院急诊,我自已到中医院急诊,老婆在去医院的路上也开始头晕,呕吐。下午1岁多的女儿也开始拉肚子。
我们仔细回想当天有没有吃什么不好的东西,晚上吃的是现煮的粥,现炒的青菜,别的都没有吃,儿子和女儿都只吃了点粥没有吃过别的东西,当天晚上睡觉也和平时一样,没有全体受凉的可能,只有可能喝的牛奶出了问题。
两个孩子都这么小,吐的看着实在心疼,医药费花了,还受这么大的罪,请相关部门能给予核查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处置。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asdfgdr 发表于 2017-9-8 0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3862120045您的消息已收到,请耐心等待回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接投诉后,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根据投诉情况对石湖华城华润万家超市进行调查,现初步查明:1、该投诉人于9月4日晚上购买光明莫斯利安风味酸牛奶1箱(规格:200克*12盒),生产批号20170630,保质期180天,保存条件常温。经与投诉人核实,所食用的该酸奶除浓度略感稀,无其他感观异常;2、检查当天货架上所售该品牌规格风味酸牛奶常温存放,外包装标识齐全,外包装箱无挤压变形情况,所售风味酸牛奶均以整箱出售,超市方出具生产批号为20170630光明莫斯利安风味酸牛奶出厂合格检测报告,报告函盖了“致病菌、重金属含量、黄曲霉毒素、三聚氰胺”等共计20项检测项目,结论合格;3、调阅销售记录显示8月28日由光明乳业有限公司配送该门店光明莫斯利安风味酸牛奶(生产批号20170630)60箱,到9月5日共销售59箱,截止9月12日,除投诉人外未,超市方与我局均未接到其他消费者因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与报告。综上情况,无充分证据表明投诉人反映的胃肠不适与食用该酸奶存在直接的关联,上述调查情况已与投诉人沟通答复,投诉人无相关退赔诉求。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9-7 17: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