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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费的收取去向

2024-10-19 9:14:0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市民您好:经社区确认,物业表示,开发商规划的备案车位开发商有权决定出售或者出租,如是人防车位则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小区内无车位业主原则上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停放,如业主有急事或有特殊情况,可向保安说明情况后进入。小区预留部分访客车位,是给访客临时停放,而不是给业主长时间停放的。谢谢您的关注!
请问开发商规划的备案车位收取的停车费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业主??如果是属于开发商,那么是不是建房的时候多建几个停车费不是更好?还有我住的小区35%的绿化面积没达到是不是应该破掉停车位增加绿化面积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确认,小区地面规划停车位和地下车库的归属权目前有3种类型,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则开发商可租可售,但必须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3、民防工程,谁开发谁受益,但不得出售。据物业反映,苏杭之星停车位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车位部分的小区公共收益指占用公共分摊路面临时车位租金,目前苏杭之星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盛泽建设局确认,按照批准文件,苏杭之星绿化率达35%以上。谢谢您的关注!
注:地面停车位是属于哪一类的呢?具体有没有详细的规定文件呢?
只有交房后在空地上后画出来的车位,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他的地面和地下车位都是规划审批方案上就有的,都属于开发商所有(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国家,但平时使用权归开发商)。 至于为什么不多建车位收钱的问题,应该说开发商从成本和收益角度考虑,都会考虑多建房子少见车位,因为房子比车位更卖钱。比如一个地下车位,平摊下来的面积在30~35㎡,如果售价15万一个车位,那单价才5000㎡。所以开发商的选择,都是尽量少建车位和绿化,尽量多建房子。

2018-11-28 16: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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